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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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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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11.14
徐国平委员:
您在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7号提案《关于加快公租房建设,稳定企业人才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内公租房建设不断加快。截至2018年10月,区内公租房运营机构通过收购、保障房配建、转化方式已筹措房源2914套,建筑面积180253.03平方米,具备供应条件公租房源643套,已入住260套,全部优先用于满足区内企事业单位中的引进人才。同时根据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预计至2020年底全区公租房筹措套数不低于3000套,具备供应条件的套数不低于2000套。
2017年内在区人才部门牵头下,成立了区人才公寓供应联席会议,并出台了《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实施办法(试行)》,就区人才公寓供应要求、机制、对象和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将人才公寓在公租房源中予以落实。供应单位范围包括:园区平台、落户企业、街镇、教育、卫生等。
通过需求分析得出,2018年内青中、青西片区房源远少于需求量,青东片区房源相对充裕。青中片区内工业园区落户企业需求量持续增加,加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求,年内供需紧张,预计至2019年供需可达平衡。青东片区现有房源比较充裕,2018-2019年内供需维持平衡,在2020年可能会出现阶段性缺口。青西片区房源长期存在少数缺口,且整个三年间预计无法达到供需平衡。根据统计目前已入住的人才公寓中,合租套数仅占总数的5%。因此,在各片区需求紧张的年份,以实行合租优先原则,提高房屋使用效率。同时我局已建议区相关部门继续会同园区平台加强对申请企业的引导,将当前城区需求分流至青东片区临近轨交项目中。对西片区需求急迫的单位可通过在周边单位租赁房(工业园区职工宿舍)中落实。同时对需求量较大、所在片区内房源紧张的情况,对申请单位按人才公寓相关供应原则,规定套数内的安排实物房源,超出规定套数的可根据申请单位条件,对单位给予租房补贴,通过市场租赁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公租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