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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5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11.14

薛顺德代表:

你在区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书面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朱家角镇旧公房成套改造实事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二次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朱家角成套改造项目共计8幢房屋(分别为新风新村4幢、沈巷社区2幢、东湖街1幢、胜利新村1幢),主要分散在朱家角和沈巷两地多个小区。改造户数215户,改造前建筑面积7118㎡,改造后建筑面积10983㎡。改造形式分为4种,其中:北拓3幢(胜利新村10号楼、东湖街49弄1支弄3号、沈巷路38弄29号、)、拆落地加层3幢(新风新村1、6、12号楼)、拆落地北拓(新风新村14号楼)和拆落地南拓(沈巷路118弄6号)各1幢,项目总投资5170万元。
二、改造原则
1、首要原则是只增加每户的独用厨房及独用卫生间面积(最小可使用的标准),有条件及足够可分面积下尽量使独厨独卫面积大小提高,原有房间面积大小、位置等均不作变动。
2、设计以每户净增厨卫建筑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为设计原则进行设计。
3、同一个小区及同一个地区一批一起开动的项目,其每户得益的面积差值在1~2平方米之内,同一幢或同层的得益的面积数值应相同。
4、成套改造设计以完善居住功能为目的,不做附加的个性化设计。
5、改造方式:拆落地重建、拆落地加层、外拓。
三、存在的问题
1.按照《上海市旧住房拆除重建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沪房管修【2014】37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区县房管局会同区县相关部门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确需实施拆除重建改造的。制定本辖区内的拆除重建试点项目实施计划,经区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报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征询市规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市财政局意见后,列入全市旧住房改造拆除重建试点项目计划。
2.根据《朱家角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15.2的规划要求,街坊内建筑檐口高度限制9.4米。导致改造方式为拆落地加层的房屋实施改造面临难度。
3.根据《朱家角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15.5.4的规划要求,具体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按照本规划中“街坊规划控制图则”中的要求进行控制。对于本次实施拆落地加层改造的房屋有直接影响。
4.按照《上海市历史风貌成片保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沪规土资风【2016】903号)文件第十三条要求,各级历史风貌成片保护范围内涉及建成30年及以上建、构筑物拆除的,区规土应牵头会同区房屋管理、区建设管理、区文物部门形成会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实施拆除。对于本次实施拆落地改造及拆落地加层改造的房屋有直接影响。
四、目前进展
区房管局于2018年3月22日已将朱家角成套改造设计方案提交区规土局指定的历史风貌保护方面权威专家进行方案论证。部分专家已作出论证意见,尚有少部分专家还未作出论证意见,区规土局正在催促中。
2018年3月27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了朱家角镇成套改造专题协调会,会议要求由区规土局负责召集历史风貌保护方面的权威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由专家组出具书面意见。
5月21日由区规土局召开青浦区朱家角镇旧住房成套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改造房屋所处区域的风貌特点做深入分析、研究、论述。对设计方案进一步进行优化。
7月1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了朱家角成套改造专题协调会,强调了改造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会议明确该项目由上海淀山湖新城公司下属房管公司代建,并由房管公司对设计方案作进一步深化,再邀请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8月22日区政府又组织召开了朱家角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推进及办证相关事宜,要求继续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近期,上海淀山湖新城公司下属房管公司已完成了改造设计方案的优化工作,并正在组织落实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工作。同时,适时将改造设计方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待会议决定后,将有序推进成套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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