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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83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2.06.30

顾军燕、顾凤凤、周敬兵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83号代表建议《关于把民惠佳苑(1-10区)纳入美丽家园改造计划,并提高实施标准和提升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能级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改善居住情况问题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青浦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府办发〔2018〕3号),在2018—2020年三年期间,我局主要对全区范围内1996 年(含)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改造,目标对象为三类房屋(直管公房、售后公房、系统公房)。因民惠佳苑(1-10区)为2005-2006年期间建成的早期配套商品房(动迁房),故未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内。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1〕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编制了《青浦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计划(2021-2025)》,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启动全区范围内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重点推进青浦新城区域范围内“老小破旧”小区的综合改造。

针对民惠佳苑(1-10区)以上建议,我局将及时反馈区委、区政府,建议对2005年左右建成的确实需要改造的早期配套商品房实施“美丽家园”综合改造,切实解决房屋质量问题,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二、物业管理问题

我局将通过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强化物业行业监管,完善业主自我管理,不断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民惠佳苑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物业行业监管。配合香花桥街道房屋管理部门加强对民惠佳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日常考核并定期公布,作为民惠小区物业申请托奖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我局将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督促民惠佳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日常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及时纳入诚信系统。二是提高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强化民惠居委会对民惠佳苑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组建、日常运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和带头作用,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形成党组织引领下的“三驾马车”各司其职、凝聚合力的自治工作格局,促进、维护民惠社区和谐。

同时,香花桥街道已梳理民惠社区综合整治2022年工作清单,共10项工作,在民惠佳苑三区、十区、十一区建设“平安屋”、完成民惠一居(民惠+向阳)、民惠二居社区中心建设、对民惠社区进行物业服务价格评估、指导物业完成物业监管平台上项目注册变更、指导物业完善小区各类应急预案、政府性投资项目(民惠佳苑1-10区综合改造)、民惠一期、二期成立业委会,民惠10区业委会换届改选、完善无证小区物业管理补贴项目考核办法、自治项目扶持、推进“三村+二居+X”融合自治方案落实,确保完成社区三驾马车体系的建立、自治项目的扶持、“三村+二居+X”融合自治方案推进等年度整治工作,对症下药,将动迁村(特别是空壳村)的人、财、物力量,整合到民惠佳苑社区,共同解决小区居民最急难愁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