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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45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2.06.30

曾宪凯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5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和集镇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与充电管理,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排摸调研工作。去年底,会同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对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开展过一次排摸,据排摸统计,全区449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约有18.6万辆,目前387个住宅小区已建成集中停放充电场所3105处。其中,设置喷淋系统的有702个、占总数的22.6%,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的有619个、占19.9%,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有1007个、占32.4%。下步,将依托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除住宅小区以外的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开展排摸,进一步摸清掌握底数。

二是着力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并为充电场所加装自动灭火、报警和视频监控等设施,提高安全防御能级。去年初,区消防支队会同徐泾镇在徐泾北城欣沁苑打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智慧消防云平台示范样板,并协助市消防救援总队和市房管局,在徐泾镇召开了全市“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加装消防设施”现场推进会。同时,去年支队依托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协调政府落实480万元,为老旧小区4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和监控设施,并依托区政府“美丽家园”“幸福社区”等区级重点项目,推动各街镇新建停放充电场所235处,实施改造、加装消防设施的既有场所103处,推广安装智能电梯控制系统201套。今年,还将依托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区域内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应建尽建”,为老旧小区5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和监控设施,并推动各街镇根据辖区实际,结合重点项目,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和加装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等工作。

三是加强排查整治和宣传引导。发动各街镇和相关部门紧盯住宅小区、农村自建房、集体宿舍、沿街门面等场所,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人车同屋”问题。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常识性宣传和警示教育,一是各住宅住宅小区利用小区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宣传,提醒业主正确选购合格厂家的电动车,在电动车的充电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范不得乱拉电源和长时间充电,电动车不得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乱停放和占用消防通道,提醒居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注意防范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全面提升业主安全意识;二是向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宣传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积极引导企业、社区物业服务人员,共同加大对社区电动车隐患的检查和管理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劝阻不听的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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