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34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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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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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顾长鹰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34号代表建议“关于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现状及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公共性充电设施的建设
1、关于“加大公共性充电设施的建设,推进单位筹建、商圈筹建、公共区域筹建”的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断增加,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也随着不断修编提升,区建管委根据2022年1月1日执行的《建设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21版规范,对动迁房根据平均建筑面积细化车位配比。青浦区的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和验收严格按照规范开展,验收阶段各项目的停车位数量全部按照规定足额建成。目前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建住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以及组织施工图设计时已落实100%的配建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2、关于“项目化推进。结合美丽家园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进一步合理规划停车位改建、扩建,在停车位及其充电设施建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登高作业的前提下,结合小区实际,预先埋设能供多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的电源线路,借鉴其他小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全规范地进行安装。”的建议,区建管委针对目前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建住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以及组织施工图设计时已落实100%的配建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二)加大对小区充电设施的政策扶持
1.关于“建议住建部门对于设置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建议,区建管委对于新建住宅建筑工程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过程中由电力公司负责建设的工程,纳入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中实施,同时明确属于电力公司管辖范围,其后期管理和运维工作由电力部门负责;由建设单位建设的工程(充电桩除外),属于小区物业管辖范围,其后期管理和运维工作参照小区其他附属配套设施一并纳入物业管理;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由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也可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第三方公司进行维护。
2.关于绿化部门对于调整绿化改造问题从生态环保角度出发,放宽政策约束的建议。区绿化市容局将从加强小区绿化调整管理和加强沟通反馈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加强调整管理。对因安装充电设施,确需进行绿化调整改造的小区,遵照《上海市绿化条例》和《上海市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指导小区做好绿化调整方案,并督促其按程序报我局审批同意,防止出现私挖、乱挖绿地等现象,确保小区绿化总量不减少、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不降低。二、加强沟通反馈。及时总结在小区绿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不定期向上级部门反映各类新问题,学习新政策、新措施,并适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随时反馈新情况、新变化。在规范小区绿化调整行为的同时,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安装工作,综合提升小区居民的幸福感。
3.关于“对老小区适合集中充电区域加大建设投入,预先埋设能供多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的电源线路,避免反复施工”的建议,区供电局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在充电设施建设和接电服务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大力拓展充电市场。统筹各方资源,优化充电设施布局,进一步强化公共充电设施精准选址,逐步推进,分批建设;结合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与政府、物业等各方沟通协调,持续推进有序充电桩进小区工程,积极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的问题;二、严格执行新建小区充电桩电源配置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2021年局部修订)DG/TJ08-2093-2019》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电力接入安装条件,严格审核验收环节管控。三、提升充电设施办电效率,大力推广“互联网+”办电服务,建立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报装绿色通道,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实施限时办结服务。
4.关于“加强对小区的业务指导”的建议,我局将积极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小区日常巡查工作,特别是充电车位的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停车管理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电动汽车可能存在的自燃情况,需结合小区实际,制定相关处置流程,做到定人、定岗、定时、定责;三是根据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积极配合业主做好充电桩加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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