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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16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2.06.30

姚燕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号代表建议“关于新城一站大居市属保障房小区停车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一是开放周边道路夜间临停”的建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核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机动车停车场应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设置;车行道不足9米的双向通行道路不应设置机动车道路停车场。经核实崧涟二路、秀沁路、秀福路均为机非混合道路,双向两车道,路幅净宽8-9米,按照规定不应设置道路停车;南淀浦河路、北淀浦河路及西油墩港路作为下穿沪青平公路、汇金路、盈港东路的主要分流道路,设置停车位后也会对道路通行环境和机非车辆通行安全造成影响,不建议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崧润路(秀淳路-秀源路)东侧小区内部完成施工,小区内满足停车需求,不建议再增设停车位。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实际通行及交通状态,已在新城一站大居周边道路秀泽路(崧古路往西至断头路)双侧、崧漪二路(南淀浦河路-秀涓路)落实夜间停车措施。

关于“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管理”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制定停车管理制度,以及停车管理应急处置措施,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于早晚高峰期间增加秩序维护人员,引导车辆通行、停放,确保小区停车有序、规范;二是对于占用绿地、消防通道停车等违规现象,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发现、劝阻、上报,对于未及时整改的车辆,立即上报公安、消防部门;三是根据市精细化办印发的《关于印发《临时管理规约》等三个示范文本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街镇积极引导业委会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机动车停放管理专项规约,明确小区内车辆停放方式、内部道路停车位设置、僵尸车处置措施等内容,并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确保小区车辆停放有序,减少停车矛盾纠纷;四是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挥社区管理“三驾马车”协同配合作用,积极探索住宅小区周边办公楼、企事业单位停车位错峰停放措施,缓解小区车辆停放压力。

关于“合理规划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将会同规划资源局、绿容局、建管委、赵巷镇、新城公司进一步研究新城一站大居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结合保障房小区停车位紧缺的情况,挖潜小区周边规划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含停车位)、商业商办用地并纳入大居建设计划,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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