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3.09.06

高红宇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4号委员提案“建议减轻因疫情防控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影响”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审批服务,一是全面实行容缺审批;二是提高项目审批项目效率”的建议。

我区各住宅工程项目审批单位已于2022年疫情期间开始实行优化审批服务。

为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住宅项目的影响,区房管局聚焦开工住宅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主动对接开发企业,实时跟踪建设进度。在预售阶段,压缩价格指导、预售许可、认购审核时限,全力推动商品房项目上市销售,提高开发企业的预售合同签约率,缩短企业销售回款的时间;在交付阶段,对确受疫情影响的项目,协调推进施工进度,实行交付许可提前与竣工备案同步验收,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尽快完成交付工作。区建管委按照市住建委2022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本市建筑业恢复和重振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改善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2022年,区建管委将涉及工程类的行政审批再次进行了提速,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环节均提速至1个工作日内。同时,大力推进桩基先行和分期验收等改革制度,确保项目早开工、早竣工。

区政务办立足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职能,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一方面推进“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对风险较低,不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申请事项,推行采用容缺受理方式,健全信用承诺机制,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另一方面着力推进告知承诺改革。将申请人在获得审批证件前,提供的材料等通过告知承诺书来实现,审批部门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水平,以此打造极简的审批制度。

二、关于“工期、小业主交房及物业交付履约时间的顺延,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的建议。

根据沪房建管〔2022〕43号及2022年市高院关于涉疫合同纠纷的12个问答文件要求,应遵循“诚实信用、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等原则,建设单位和购房者需客观认识疫情对合同正常履行的影响。建设单位确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新建住宅项目延期交付的,根据疫情及疫控措施实际影响程度编制相关矛盾化解处置方案,提出免责主张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同时加强与购房人的友好协商,落实方案,达成共识。去年,区房管局就6个确已延期交付项目,提前介入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指导编制延期交付矛盾处置方案,最终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达成一致,目前形势较平稳。

区建管委立足自身职能,一是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根据市住建委出台的《关于加快本市建筑业恢复和重振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对工程建设领域因疫情影响发生的且建设工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没有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二是给予企业信用激励,帮助企业修复信用。对在方舱医院和隔离用房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建设工程企业,给予信用加分。对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的企业失信行为,支持帮助企业通过“信用中国”进行信用修复。

三、关于“提供金融支持”的建议。

区发改委已会同各相关部门出台了《青浦区促进重大项目提速增效专项行动计划》,统一开展立项、规划、土地、环保、报建等提前服务,各环节流程无缝衔接,审批全面提速。组织10家在青银行提供80亿元“防疫紧急纾困融资额度”,给予需求企业至少减30个基点的优惠贷款利率,先后发布3批次《青浦区金融纾困支持企业名录》合计507家企业,政银合力共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已向239家企业合计发放贷款约65亿元,有效缓解区内企业资金压力,应对疫情冲击。

四、关于“形成部门合力,保障执行价值。”的建议。

2022年上海疫情暴发后,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有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根据国家及市区两级政府的要求,我区出台了一系列企业纾困政策并发起了多项专项行动,建立了各部门联动机制,有序推进开发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进一步推动建筑工程项目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比如《青浦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青浦区全力抗疫支持复工复产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浦区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专项行动》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