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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4.10.11

林娟、朱玮军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91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动迁安置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或开展拆迁小区电梯更新改造行动计划,为拆迁小区老旧电梯申请更新改造补助政策”的建议。目前措施主要为:一是根据2015年12月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本市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方案》(沪住综管联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指导相关小区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维修资金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工作。二是对维修资金不足的小区,我局积极配合各街镇持续推动维修资金续筹工作。2021-2023年度35个小区已完成续筹,2024年计划16个小区完成续筹。三是我局继续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的协调,督促物业企业积极配合专业评估单位做好评估工作,并每月与区市场监管局对接电梯评估进度以及安全评估结果,及时梳理需要大修、更换的电梯名单。四是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我局2023年度赴各街镇开展调研工作11次,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各街镇开展住宅小区调研工作,并积极配合各街镇指导小区业委会动用维修资金开展老旧电梯维修、养护工作。

二、关于“建立电梯长效管理监督机制”的建议。一是我局已依托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滚动实施使用满15年的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截至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40台电梯评估工作。二是我局将继续全力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上海智慧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等工作要求,做好智慧电梯对接“一网统管”基础数据信息的清理、核查、绑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在用电梯备案率、贴码率、无纸化维保率均为100%;远程监测住宅电梯接入率26.09%,“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率达到40.1%。

区市场监管局反馈:区市场监管局可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和区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开展15年以上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积极开展老旧电梯的修理、更新和改造工作;积极协调相关行业协会开展综合评价,选取综合评价靠前的电梯生产商,建立品牌目录,供选择。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根据市房管局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协同配合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和各街镇,做好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修理改造更新等工作,积极打造“安全、优美、有序、宜居”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