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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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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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高莺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47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加强物业人员绿化修剪专业指导培训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希望区绿化市容局安排专业人员每年对物业公司进行绿化修剪的专业指导培训”的建议。该条建议很有建设性。我局已于2023年赴各街镇开展调研工作11次,收到部分街镇反映的关于住宅小区绿化修剪问题,并于2023年4月27日转发了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绿容规〔2023〕1号,以下简称《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及相关图则,要求对照实施。为切实缓解居住区绿化修剪矛盾,打造“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我局计划于2024年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积极与区绿化市容部门沟通对接,计划在2024年开展的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中增加绿化修剪专业技能培训内容,邀请区绿化市容部门相关专业老师对《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等专业性文件以及修剪技能进行专业培训。二是我局将继续依托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平台,积极配合各街镇指导小区业委会按相关法律、法规动用维修资金开展必要的绿化修剪养护工作。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相关标准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绿化修剪工作。根据小区绿化养护计划,结合居民诉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小区绿化调整方案必须在区绿化市容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小区实际编制,其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需经区绿化市容部门审批。除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之外的绿化修剪项目,如需动用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绿化修剪方案提交业委会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区绿化市容局反馈:为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指导作用,根据市区两级绿委工作布置,区绿办每年组织全区各街镇居委、物业绿化从业人员开展绿化养护专业技术培训。通过乔灌木修剪、法律法规、病虫害防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区专业绿化养护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党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内容,在居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高大乔木遮阳挡风问题上,区绿化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队伍予以指导及协助修剪。区绿化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园艺师制度,加大社区园艺师覆盖面,增加居住区绿化自治试点,选拔热衷小区公共绿化管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社区居民参与推进社区绿化管理,通过积极宣传和发放新版《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开展小区大型乔木修剪规范培训,帮助小区物业提升小区绿化养护面貌。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积极打造“安全、优美、有序、宜居”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