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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0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4.10.11

徐健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42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加快朱家角镇非成套住宅改造、置换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实施漕河新村1号楼、胜利新村6号等8栋不具备成套改造住宅,尽快进行老公房置换工作的建议。

对于漕河新村1号楼、胜利新村6号楼等8栋不成套住宅项目,已纳入我区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项目改造范围。根据我区“两旧一村”改造工作的计划安排,到2032年底,不成套职工住宅改造全面完成。目前,东市街57弄2号第一轮征询已经完成,评估公司已选定,即将启动签约工作, 胜利新村6号楼已启动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后续我局将持续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积极推进青浦区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认真落实行动计划,加快推动项目启动实施。

二、关于加快拟定朱家角镇中类似像漕河街73弄18号(10户)、漕河街93弄3号(8户)等小梁薄板或存在一定隐患的实施计划的建议。

漕河街73弄18号(10户)、漕河街93弄3号(8户)等房屋均为直管公房,目前由区公租房公司负责日常管养。我局会督促属地政府及区公租房公司加大对此类房屋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维修,解决安全隐患。

三、全区继续加大对1996年后、2000年前建成的像珠光新村等多个小区还未纳为区级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并尽快实施的建议。

根据国办、市相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对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实施新一轮的综合改造工作。为此,我局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并发布了《青浦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对全区范围内2000年底前建成的,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老旧小区,根据轻重缓急实施综合改造。实施综合改造目标:2024年改造40万平方米,后续每年改造计划具体以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为准。目前,我局将尽快把珠光新村列入综合改造计划,加快推动“美丽家园”综合改造,努力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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