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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浦区房管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行动方案

QD4309001-2020-045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0〕81号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06.22

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房管所,房管公司:

2020年,是青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冲刺迎检年、决战决胜年。为深入推动创全工作再出发,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根据《青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20年青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方案》内容要求,结合房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一届市委八次全会和五届区委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把文明城区创建融入青浦城市社会治理全过程,着力提升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水平,彰显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担当,注入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上善之力

二、 工作目标

聚焦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冲刺迎检阶段抓住关键环节,抓住重点工作,整治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创建任务常态长效。坚持四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老、小、旧、远等民生问题解决的实际行动,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入手,深入推进各小区环境专项治理,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着力解决居民群众的困难事、揪心事、烦心事,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的人居环境品质。

三、工作重点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创建内容,注重日常管理,扎扎实实地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破解城市治理堵点、难点、痛点促使创建成果让市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

(一)推进美丽家园行动。紧紧围绕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的目标任务,以实施老旧小区设施改造、健全治理机制和提升治理能力为重点,有效推进小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和综合改造工程。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挂图作战的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治理工作和工程项目早开工、早谋划、早推进、早完成。强化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重点把推进进度与创全迎检安排保持步调统一,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责任部门:修缮中心、物业科,配合单位:局属各检查组、各街镇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二)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积极配合各街镇推进住宅小区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做实行动抓手,细化行动方案,提高行动目标,落实行动举措,做到反复抓抓反复“放心物业”为抓手,推进实施住宅小区物业分类管理,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加强行业督查,落实“五查”制度,动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以强化常态化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迎接创城检查。(责任单位:物业科,配合单位:局属各检查组、各街镇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三)推进车辆乱停放攻坚行动。聚焦小区停车管理矛盾,指导各街镇采取“一小区一方案”原则,制定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措施,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制度,合力设置小区停车位、维护停车设备设施、规范车辆停放收费等方式,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和消防及生命通道畅通无阻。(责任单位:物业科,配合单位:局属各检查组、各街镇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四)推进小区架空线随意拉接管线攻坚行动。严查小区架空线拉接管线现象,全面实施“美丽家园”综合改造小区架空线入地工程,着力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的建设进程,有效解决小区居民充电难问题,确保居民群众头顶上安全、小区环境整整齐齐。(责任部门:修缮中心,配合单位:房管公司、局属各检查组、各街镇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

即日起至9月,全区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照创全测评体系标准,严格落实检查整改工作。坚持“日日查、周周查”的工作机制,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发现、制止、处置、报告的工作要求,属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整改,非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报告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同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房管局物业科。要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做到问题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音。

(二)属地排查

即日起至9月,各街镇房管所要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对排查整治重点项目应加强监管。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督促相关管理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销项,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排查整治过程受控。排查整治工作报告每两周报送区房管局物业科。

(三)专项督查

即日起至9月,区房管局开展住宅小区创全工作专项检查,由局属单位建立17个专项检查组,组织开展对74个创全社区点位、210个创全社区周边点位和152个创全社区外围点位三类区域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房管所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老旧小区改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集中攻坚

即日起至9月,局属各单位应会同各街镇要对车辆乱停放、小区架空线随意拉结管线情况强化攻坚力度,尤其是重点区域和多发区域,建立即时管理机制,做到“小问题”日日清,重点问题限时办结,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点位不达标不放过。

(五)长效管理

10月起,以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为导向,探索迎检测评后长效常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果,提升辖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房管局成立全国文明城区小区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朱思毅同志担任组长,盛青、邱宝荣、陈仲兴、童领乐、徐黉同志担任副组长,物业科、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更新科、市场科、保障科、监管科、交易中心、修缮中心、信息中心、档案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住宅中心、保障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明确物业管理科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检查反馈整改机制及工作台账等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督查机制

开展“扫黑恶、净环境、保平安、促安全——护航进博决胜创全”房管系统专项整治大检查活动,由局属各科室、各事业中心分成17个挑刺行动组对接8镇3街道,对住宅小区全覆盖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各街镇、并抄送至各房管所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三)完善”清单

加强点位动态管理,制定完善点位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各部门对应点位的巡查责任,要求每周开展专项巡查一次,针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立即反馈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确保责任传导到位。

(四)实行约谈机制

对房管所、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坚决依规开具整改单,并督促立即(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约谈,确保创建落到实处。

(五)强化宣传发动

加大宣传、动员、组织、引导,凝聚各级各界、各行各业的创建力量,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附件:1.《74个社区点位及检查责任清单》

2.《问题清单》

3.《整改清单》

4.《全国文明城区(住宅小区)创建标准》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

附件1:

74个社区点位及检查责任清单

序号

所属区

社区名称

详细地址

责任单位

1

青浦区

海珀风华

业煌路128弄

办公室

2

青浦区

臻水岸苑

业辉路199弄

3

青浦区

崧文轩

崧文南路395弄

4

青浦区

新虹桥雅苑

谢卫路258号

5

青浦区

招商华府

沪青平公路1489号

物业科

6

青浦区

金地天御

叶联路333弄

7

青浦区

绿中海

明珠路555弄

8

青浦区

西郊美德苑

育才路555弄

9

青浦区

仁恒西郊

徐盈路1188弄

10

青浦区

华腾苑
(华府居委)

新凤中路19号

市场科

11

青浦区

梦里水乡
(华腾居委)

新凤中路358弄

12

青浦区

福泉二区

重固镇福泉山路464弄

13

青浦区

万科尚景苑一期

重固镇福定路289弄

14

青浦区

逸皓华庭

重固镇大街518号

15

青浦区

现代华庭1期

赵重公路2778弄

法规科

16

青浦区

鹤祥苑

鹤如路288弄

17

青浦区

西晶明园

程鹤路2005号

18

青浦区

西湖新村

漕平路149号

19

青浦区

观澜府

阁游路258弄

保障科

20

青浦区

隽苑

马家桥路299弄1-97号

21

青浦区

淀湖山庄(三期)

沪青平公路6101弄

22

青浦区

角里祥和坊

祥凝浜路388弄

23

青浦区

溪苑公寓

新溪路58号

24

青浦区

淀湖新村

祥凝浜路351号

监管科

25

青浦区

泖溪苑

泖溪路58弄

26

青浦区

珠溪新苑(村改居)

石家浜东路88弄

27

青浦区

东湖新村

祥凝浜路830号

28

青浦区

河畔花园

河畔路51号

29

青浦区

泰安二期(村改居)

西洋淀路116弄

更新科

30

青浦区

锦苑

张家圩路77弄

31

青浦区

仁恒运杰河滨花园

华青南路99弄

32

青浦区

鑫塔水尚

沪青平公路5000弄

33

青浦区

公园大观

公园东路1688弄

34

青浦区

新城盛景A区

崧文路399弄

落政办

35

青浦区

新青浦佳园

华科路155弄15号楼二楼

36

青浦区

中铁逸都

外青松公路6161弄

37

青浦区

新城盛景C区

崧文路299弄

人事科

38

青浦区

晨兴花园

公园路220弄

39

青浦区

运杰城市花园

青湖路789弄

40

青浦区

夏阳湖国际花园(东区)

华浦南路699弄

41

青浦区

帕缇欧香

外青松公路6666弄

财务科

42

青浦区

新青浦一区

外青松公路6048弄

43

青浦区

祥龙小区

青安路368弄

44

青浦区

华骥苑小区

青峰路110号

45

青浦区

大盈公寓

青松路129弄

交易中心

46

青浦区

新城逸境

华科路255弄

47

青浦区

淞浦花园

华浦南路358弄

48

青浦区

顺驰蓝湾

盈港东路8299弄

49

青浦区

锦泽苑

华浦南路688弄

50

青浦区

御澜湾苑

淀山湖大道199弄15号

信息中心

51

青浦区

新城忆华里一期

漕穗北路135弄

52

青浦区

新青浦世纪苑南区

淀山湖大道31号

53

青浦区

庆华新村

庆华一路70号

54

青浦区

新锦港花园

新锦港青安路507弄

55

青浦区

景港名人苑

港俞路1088弄

档案中心

56

青浦区

汇丰豪轩

五厍浜路164号

57

青浦区

金域水岸

淀湖路299弄

58

青浦区

西部花苑一区

城中西路333弄

59

青浦区

诚中城小区

盈港路688弄

保障中心

60

青浦区

青溪新村

海盈路19弄5号

61

青浦区

新北花苑

城中北路566弄

62

青浦区

万寿二区

万寿一路万寿一区北门

63

青浦区

万寿新村七区(万寿二路)

万寿二路111号附近

修缮中心

64

青浦区

侨鑫公寓

环城东路260号

65

青浦区

三元新村

三元路18弄

66

青浦区

盈中新村

卫中路1号

67

青浦区

贺桥公寓

城中北路866

68

青浦区

葛洲坝绿城玉兰花园南区

清河湾路1699弄

维修资金

69

青浦区

富力桃园B区

清河湾路388弄

70

青浦区

清河湾佳苑一期
(动拆迁小区)

清河湾路900弄

71

青浦区

玫瑰湾

清河湾路699弄

住宅中心

72

青浦区

民惠佳苑九区
(动拆迁小区)

久远路1660弄

73

青浦区

都汇华庭

新园路508-509弄

74

青浦区

兰马苑

新桥路1089弄

 

附件2:

问 题 清 单

(小区环境)          

编号:

检查街镇


检查时间


检查小区


小区地址


检查部门


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考察内容

相关指标

要求与标准

存在问题

宣传氛围

小区出入口

显著位置要展示市民公约、张贴社区居民公约,进入小区后要看到1处以上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小区入口处要看到1处以上市民公约,每个出入口都要设置。



公共广场、公示栏

小区内显著位置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宣传栏或橱窗。具体要求:宣传栏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栏”标题。主要包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文明礼仪教育;小区显著位置要看到3处以上公益广告。



楼道

每个楼道内要看到核心价值观、创全宣传、居民公约三类宣传。



基础设施

指示牌

居民小区门口设置“指示牌”,标识出小区楼幢及主要活动、服务场所的路线及位置。



设施完善

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完善。要达到路平、灯亮、水通、盖齐,路沿石整洁无缺损、路面硬化无死角、无坑洼积水现象,无露天排水沟渠的基本要求。



健身场所

小区居民有市民健身场所,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有场地和器材,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损坏现象。



无障碍设施

新建成小区(未满5年)有无障碍设施,配备轮椅通道、扶手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治安消防

安防设施

小区内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物防:有门卫室;技防:有监控室,重要位置有摄像头;人防:有安保人员、有巡逻记录、出入记录)。



门卫室

小区门卫室在显著位置张贴物业行业规范、禁烟标识;门卫室内无灰尘、桌面清晰整洁、物品按规范要求摆放整齐,周边范围内无明显的垃圾;物业服务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热情。



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通道畅通,每个楼道都要有消防设施,灭火器能正常使用,指针应在绿色区域,楼内消防通道、楼外消防车道和对应的消防门不能堆物和堵塞。



小区秩序

无违法搭建

小区内无擅自改造、搭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无占道经营

小区内无占道经营,超门头经营行为。



无乱晾晒

小区内无随意晾晒,确需晾晒的要设定专门指定的晾晒区域。



机动车管理

小区合理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引导机动车按要求有序停放。



非机动车管理

小区内设非机动存放车棚(车库)或临时停放区,非机动车库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废旧自行车、电动车无电动、无主物品及时清理;小区内无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充电、乱停乱放现象。



环境卫生

小区保洁

小区内无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无明显垃圾,路面无果皮、纸屑、方便袋等零散垃圾,可视范围内无烟头。



垃圾投放

生活垃圾做到定点投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垃圾桶完好、干净、整洁、盖合不溢出,垃圾桶周边无散落垃圾,建筑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房屋外貌

小区内所有楼体、楼道、墙体要保持整洁,玻璃无污秽破损,无非法小广告、乱张贴,小区门头、墙体不得存在危险坠物、残破等有碍观瞻现象。



楼道

楼道整洁,无乱张贴、小广告、堆物现象,设备管道井无占用,无杂物。



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良好,无杂草、死树枯枝,无占压、毁坏绿地的行为;无大面积枯死和黄土裸露现象,绿化内无烟头、散在垃圾。



文明素养

友善对待陌生人

小区内业主及物业服务人员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无不文明行为

小区内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文明养宠

小区内无流浪狗出没,居民遛狗牵绳,路面无动物粪便。



志愿服务站

小区内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志愿服务场所/标牌,有着志愿者服务装志愿者,有志愿服务内容/项目展示(志愿者能够口头流利介绍内容)。










  请于  月  日前,按照整治标准完成整改

 

 

 

 

 

 

 

 

 

 

 

 

附件3:

 

问 题 清 单

(小区门岗)            

          编号:



检查街镇


检查时间


检查小区


小区地址


检查部门


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指标

内容标准

存在问题

基础设施设备

门卫室(门岗)配置灭火器



具备水、电等保障保安值班基本需要的设施设备



工作环境

门卫室干净、整洁、有序



门卫室(门岗)外墙整洁、门窗干净明亮



各位设施设备、资料及物品整齐统一、放置有序



标识标牌及布局要求

门卫室值班人员公示牌。主要内容包括:本门卫室(门岗)当班人员照片及姓名,保安队长照片及姓名,上海市住宅物业保安人员行为规范,门卫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门岗工作职责。应在门卫室(门岗)内进行上墙公示



车辆收费标准标识牌。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车辆收费标准。应设置于门卫室(门岗)外墙,车辆行驶人员可目视的位置



门岗有小区车辆人员进出登记本



人员服务规范及要求

门卫室(门岗)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识胸卡



工作服务用语规范、文明,接待服务热情周到



外来人员车辆进出要询问登记



小区主出入口保安24小时在岗



禁止行为及其他

禁止在门卫室(门岗)抽烟



禁止将快递件堆放在门卫室(门岗)



禁止在门卫室(门岗)使用灶具、私拉电线和住宿等其他行为



附件4:

整 改 清 单


编号:

街   镇


检查小区


检查地址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经检查,  月  日前,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现就复查情况告知如下:

   请于  月  日前,按照整治标准完成整改

抄送:            房管所,             物业公司


附件5:

全国文明城区(住宅小区)创建标准

考察内容

相关指标

要求与标准

一、宣传氛围

小区出入口

显著位置要展示市民公约、张贴社区居民公约,进入小区后要看到1处以上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小区入口处要看到1处以上市民公约,每个出入口都要设置。

公共广场

公示栏

小区内显著位置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宣传栏或橱窗。具体要求:宣传栏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栏”标题。主要包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文明礼仪教育;小区显著位置要看到3处以上公益广告。

楼道

每个楼道内要看到核心价值观、创全宣传、居民公约三类宣传。

二、基础设施

指示牌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标识出小区楼幢及主要活动、服务场所的路线及位置,标志明显,号牌齐全。

设施完善

小区基础设施完善。要达到路平、灯亮、水通、盖齐,路沿石整洁无缺损、路面硬化无死角、无坑洼积水现象,无露天排水沟渠的基本要求。

健身场所

小区居民有市民健身场所,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有场地和器材,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损坏现象。

无障碍设施

新建成小区(未满5年)有无障碍设施,配备轮椅通道、扶手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三、安保消防

安防设施

小区内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物防:有门卫室;技防:有监控室,重要位置有摄像头;人防:有安保人员、有巡逻记录、出入记录)。

门卫室

小区门卫室在显著位置张贴物业行业规范、禁烟标识,醒目位置设置住宅小区标识牌(物业服务铭牌)、车辆收费标准标识牌、门卫室值班人员公示牌;门卫室干净整洁,室内无灰尘、桌面清晰整洁、物品按规范要求摆放整齐,周边范围内无明显的垃圾,墙面、门窗玻璃保持无尘、无蛛网;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物业服务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热情。

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通道畅通,每个楼道都要有消防设施,灭火器能正常使用,指针应在绿色区域,楼内消防通道、楼外消防车道和对应的消防门不能堆物和堵塞。

四、小区秩序

无私搭乱建

小区内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无占道经营

小区内无占道经营,超门头经营行为。

无乱晾晒

小区内无随意晾晒,确需晾晒的要设定专门指定的晾晒区域。

机动车管理

小区合理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引导机动车按要求有序停放。

非机动车管理

小区内设非机动存放车棚(车库)或临时停放区,非机动车库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废旧自行车、电动车无电动、无主物品及时清理;小区内无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充电、乱停乱放现象。

五、环境卫生

 

小区保洁

小区内有专职的保洁人员,小区内无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无明显垃圾,路面无果皮、纸屑、方便袋等零散垃圾,可视范围内无烟蒂。

垃圾投放

生活垃圾做到定点投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垃圾桶完好、干净、整洁、盖合不溢出,垃圾桶周边无散落垃圾,建筑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房屋外貌

小区内所有楼体、楼道、墙体要保持整洁,玻璃无污秽破损,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小区门头、墙体不得存在危险坠物、残破等有碍观瞻现象。

楼道

楼道整洁,无乱张贴、小广告、堆物现象,设备管道井无占用,无杂物。

绿化管理

绿化养护良好,无杂草、死树枯枝,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大面积枯死和黄土裸露现象,绿化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六、精神文明建设

友善对待陌生人

小区内业主及物业服务人员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无不文明行为

小区内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文明养宠

小区内无流浪狗出没,居民遛狗牵绳,路面无动物粪便。

志愿服务站

小区内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志愿服务场所/标牌,有着志愿者服务装志愿者,有志愿服务内容/项目展示(志愿者能够口头流利介绍内容);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社区志愿者招募及登记注册、志愿服务记录、社区志愿者关系转接、志愿者兑换服务、对志愿者褒奖激励、开展志愿者培训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