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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QD4209001-2020-001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0〕186号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12.28

局属各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各街镇房管所、房管公司: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期,各单位领导要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责任制落实。特别是针对年末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出现低温、风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易造成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相对集中的情况,以及疫情影响下,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较往年尤为突出的实际情况。各科室、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要充分研判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深刻吸取已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压实防控措施和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开展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一)住宅修缮、房屋征收、拆房施工、物业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住宅修缮工地、房屋征收基地和拆房工地、住宅小区等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要深排细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住宅修缮、拆房施工工地等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工棚、职工宿舍和施工用电的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专人限时整治。

(二)做好民工工资结算。要会同代建单位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工程项目费用的结算工作和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的工资结算支付,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三、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安全保障

(一)物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的安全巡查和防冻保暖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切实加强房屋应急维修服务保障,确保居民正常生活。

(二)元旦、春节前,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做好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和收尾工作,对具备竣工条件的项目,要确保在春节前完成竣工,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对项目在春节前不能竣工的,相关单位要做好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收尾工作,并落实好工地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应急保障工作。春节期间,一律停止修缮、拆房等施工活动。

(三)各单位要落实节日期间加强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科学应对处置突发事故。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