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信访稳定工作方案
QD4209001-2021-003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1〕31号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03.03
各位领导,局办公室根据区委区府、区信访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拟定了,2021年新房稳定工作方案,现征求各位分管领导意见。若有意见请及时反馈局办公室陈晓东处。
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今年,面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多的特点,我局根据区委区府的总体工作要求,按照区政法委、区信访办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区房管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实际情况,把握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提高防控能力,提升化解水平,加强应急联动,坚决防止和化解房管领域突发事件,杜绝问题发酵蔓延,实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确保本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服务保障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进博会以及两大国家战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初信初访办理。应着力提高初次信访办理质量,做实初次信访事项受理,落实办理部门的工作责任,以全局“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有效形成合力,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对来信来访群众应认真分析解释信访诉求,采取释法明理与心理疏导相结合,讲透政策与诉求期望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合法合规合理的解决办法,实现“案结事了”。同时,狠抓及时转送交办、受理告知和办结三项重点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初次信访办理责任的落实。
(二)开展积案集中治理。全面落实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市信访办理要求,围绕办理目标任务工作节点,开展集中治理工作,做好“一案一档三方案”,全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同时,在“案清事明”基础上强化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通过“化解一批、缓解一批、终结一批、办结一批”重复信访事项和信访积案,实现“两个明显下降”目标,即本局重复信访比例明显下降、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突出矛盾明显下降。
(三)化解群体性信访矛盾。聚焦房管系统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可能发生的来信50人以上及来访30人以上的信访矛盾,应通过认真梳理和研究分析,准确预判出现信访矛盾的倾向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及时采取完善政策等应对措施,有效化解信访矛盾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在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进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确保房管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有效落实,促进提升相关领域社会治理效能及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 3月31日)。明确组织领导责任,搞好动员部署。各部门、各单位深入传达信访稳定部署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及时成立信访矛盾销项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动员部署,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问题排摸阶段(4月1日- 9月30日)。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根据《青浦区房管局2021年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青房管〔2021〕13号)要求,围绕房管系统重点领域突出信访矛盾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拉网式滚动摸排,形成信访矛盾清单,全面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同时,按照区信访办下发的销项攻坚名单,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落实相应的维稳化解措施。
(三)销项管理阶段(4月1日-9月30日)。一要集中梳理交办,建立清单制度。应以全局齐抓共管信访稳定工作格局,局各部门(单位)须对照信访矛盾清单,加大对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实现全局信访矛盾化解率的全面提升。同时,将所有纳入销项攻坚的信访件,落实专项治理要求,制定化解方案,相应的责任部门(单位)要应集中工作力量,按时完成化解销项工作;二要严格办理程序,落实闭环管理。严格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建立转送、受理、答复、办结、回访一体的信访办理闭合系统,确保件件入环、环环相扣、有始有终。切实做到“日日清、周周清、月月清”,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真正实现信访有效闭环;三要夯实销项管理,建立研判机制。在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进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建立突出信访矛盾销项管理综合化解研判机制,以研究工作推进情况为主旨,以矛盾化解为导向,探讨化解难点,研究化解思路和措施。
(四)集中稳控阶段(10月1日-进博会结束)。一要建立突出信访矛盾纠纷上报机制。局各部门(单位)应对日常受理的信访矛盾和对可能发生的信访矛盾,应做好及时预判和上报工作,便于信访矛盾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二要落实信访接待,加强值班备勤。应不断完善周四信访接待制度,落实局班子领导带班,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接访机制,充分了解来访群众的诉求,分析、疏导、化解信访矛盾。同时。在重大活动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五)总结评估阶段(进博会结束-12月31日)。对本局开展信访稳定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全面梳理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动矛盾化解。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参与信访矛盾销项攻坚工作,统筹协调,有力推动疑难突出信访矛盾化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责任单位要把信访矛盾销项攻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抓紧部署落实。
(二)强化稳控,维护社会稳定。对重点人员、对无理取闹的上访老户,全力做好疏导、解释、安抚工作。对于扬言滋事扰序和扬言到会场或周边敏感区域上访的人员,及时向信访人所属街镇通报,做好工作的协同对接,有利于实施有效管控措施。
(三)狠抓落实,落实问责机制。信访矛盾销项攻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职能条线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要承担起化解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办理责任,确保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经得起检验。对办理不力的部门及人员将予以问责追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统筹推进全局信访维稳工作,对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排摸梳理矛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工作专班,实现攻坚化解。针对房管系统涉及信访稳定重点集中领域,成立4个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专班。
1、成立城镇房屋征收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专班。由分管副局长陈仲兴牵头,以城市更新科为责任部门,负责推进城镇房屋征收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
2、成立房地产市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专班。由分管副局长陈仲兴牵头,以市场科为责任部门,负责推进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租赁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
3、成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专班。由分管副局长邱宝荣牵头,以物业管理科为责任部门,负责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
4、成立住宅交付后房屋质量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专班。由分管副局长徐黉牵头,以住宅监管科为责任部门,负责推进住宅交付后房屋质量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
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要以群众息诉息访为目标,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坚决防止出现简单走程序的现象。并按规范要求形成化解(办结)报告并附工作记录和证据材料,由领导签发后上报,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防止再次出现重新信访的情况。
(三)强化源头治理,夯实稳定根基。要从源头入手,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把风险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压实首办责任,推动问题及时解决。坚持“依靠属地、主动发现” 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镇街属地作用,围绕房地产、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全面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建立信访矛盾问题清单。领导小组应对本局范围内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要积极牵头推进。分管局长作为工作专班牵头领导,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主动参与推动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攻坚。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具体处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置化解责任。
(四)聚焦隐患苗头,强化分析研判。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预判和准确把握本区房地产领域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针对本局范围内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重点领域风险突发事件和高发势头,严把风险防控关,建立和完善研判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早采取化解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出现房管系统突发事件,杜绝信访问题发酵蔓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完善通报机制,强化工作考核。每月梳理、汇总和通报全局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并形成工作简报,并将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