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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QD4209001-2023-002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3〕7号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04.13

第一部分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对房管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枢纽门户”的奋斗目标,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房地产市场监管、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住房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

(一)战“疫”线,坚守岗位初心

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局155名财政供养人员向村居报到,报到率100%;参与社区志愿服务3000余人次;为全区派出抗疫支援队伍18批134人次;储备疫情防控突击队员10名;52名同志参加核酸检测培训并开展检测工作,做好随时整建制调出增援抗疫一线的准备。118名党员群众自愿捐款22805元助力抗疫。

(二)筑屏障,压实行业主管责任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防疫”工作要求,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建立行业清单,排摸行业内管理单位名册,形成企业管理清单,指导属地和企业梳理人员清单,形成人员信息底册;对接大数据中心,实时掌握我区住宅小区场所码扫码和物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完成8791名物业从业人员、449个住宅小区、1347个场所码信息的梳理工作,及时督促未检人员落实相关检测工作。每日对从业人员检测情况进行通报,累计发布61期。提出防疫要求,发布房管各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疫情防控通知和工作提示累计160余条,指导属地和企业按要求编制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包括设置场所码、门岗管理、人员核酸检测、公共区域消毒、应急处置等。重点领域检查,针对住宅小区、修缮工地、拆房(征收)基地、保障房和租赁房项目等重点领域,以“四不两直”和“线上检查线下督查”方式相结合,督查企业员工管理、核酸检测、场所码扫码,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场所消杀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通报,全年累计出动6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开具整改单20余张。

(三)保稳定,落实行业保障措施

3-7月,先后五次组织各住宅小区消杀主管、消杀人员、小区经理开展在线消杀培训。督促街镇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补给,减轻企业压力。针对企业长时间高负荷工作的压力,加强心理疏导,做好企业情绪安抚工作。按照市房管局要求,做好我区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购置疫情防控物资费用财政补贴工作,年内已完成发放785万元。

二、更大力度推进“两旧一村”改造

(一)组织领导全面强化

成立区“两旧一村”领导小组,组建区“两旧一村”工作专班,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改造各环节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建立层层负责、步步跟进的责任链条。全面摸排全区“城中村”、旧住房成套改造、旧区改造基本状况,建立“两旧一村”改造项目数据库。增强改造计划性,初步制定十年、五年、2023年工作计划,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改造项目的推进优势;压实工作责任,以挂图作战形式制定年初工作计划、月度推进计划;落实改造资金,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区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专业技术支撑,运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外部技术力量,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两旧一村”改造工作中的作用,在政策创新、规划优化、统筹协同等方面进一步推动“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提质增效。

(二)“城中村”改造换挡提速

全区第一批改造项目5个,已全部开工,目前总体推进顺利,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分批完成。第二批第一轮改造项目3个,华新凤溪项目认定批复后,动迁补偿方案已基本确定,已完成竞争性磋商,合作伙伴已招选,改造实施方案已基本稳定;赵巷镇318国道沿线项目、金泽镇西岑项目认定均已获市级认定批复。第二批第二轮及第三轮项目共14个,为拟申报“城中村”认定的项目,主要位于朱家角镇、徐泾镇、华新镇、赵巷镇、夏阳街道、香花桥街道、白鹤镇,控规调整工作已着手启动。

(三)江南新天地建设扎实推进

加快推进“十大示范样板区”建设,启动老城厢改造,初步划定老城厢改造房屋征收范围,拟征收范围分为8个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7.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892户,企事业单位38家,商铺232家。完成拟改造范围内的多层居住房屋改造预征询工作,同意一并改造率98.04%。

(四)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改造稳步开展

全面摸清全区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现状,初步制定改造计划。2022年启动了朱家角镇7幢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改造,改造方式为异地置换,目前已完成5幢138户签约,面积合计3752平方米。

三、综合施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一)实行精准调控

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销售备案价格审核流程,对申报项目在初审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通过项目土地出让时的房地联动价及现场实地踏勘,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并实行三级审核,共上市36项目;严格执行住宅附属车位最高销售价格审核流程,与发改委联动,对开发企业申报的车位租售价格严格把关,共上市15项目;做好待出让住宅地块的房价地价联动工作,与区规土、市房屋状况中心紧密对接,形成合力,为住宅建成后的上市销售价格提供依据,共计24幅地块完成房地联动工作;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调控要求严格执行“一价清”、“实名制”及积分公正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

(二)强化市场监管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方案备案管理,共发放预售许可证52份,现房销售备案证明26份。持续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企业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实时跟踪预售资金账户余额。继续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对注册在我区的8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年度信用档案检查;受理新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22家;办理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26家,变更8家;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备登记7家。

(三)稳定增长投资

协调区统计局、发改委、建管委、规资局等部门,加快在建项目审批及纳统办理,每月汇总梳理各项目完成投资额及销售面积情况,分析项目建设、经营情况,会同区促投专班成员单位对存在困难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共完成房地产固定投资361.44亿元,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292.86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167万平方米。

(四)加强权籍测绘管理

测绘成果审核150件,建筑面积640万平方米;完成审核上传项目179件,301.3万平方米;补楼盘项目44件。综合受理房屋限购查询8522件,新建商品房认购资格审核13323件,其中多部门联合审核案件146件。办理手拉手交易网签备案1230件,租赁登记备案880件。装订及电子化扫描档案38128卷,归档29263卷。接待查阅原始档案人数10681人次。

四、党建引领提升住宅小区治理

(一)发挥红色物业的引领作用

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着力破解制约基层治理效能和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的突出问题,制定《局党组2022年度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若干措施重点任务2022-2025年工作方案》和《青浦区房管局重点任务计划表》,明确13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草拟《青浦区关于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浦区加强党建引领“ 红色物业”建设的行动方案》。坚持以党建引领为关键、政府监管为支撑、居民需求为导向、品质提升为目标、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治理新格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企业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与属地居委会联系,做好社区党建联建工作,发挥企业党员先锋作用;设置“党员先锋岗”,切实发挥在疫情防控及各项创建工作中勇于奉献的精神,为基层治理工作夯实基层力量。

(二)强化“美丽家园”的撬动功能

通过“美丽家园”建设,打造安居宜居高品质生活、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住宅小区高效能治理。2022年市级部门下达新时代“美丽家园”目标任务共20项,我区涉及19项,全部完成,包括24处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9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190个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在符合设置条件的住宅小区布设348个智能快件箱;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动态监管,达标率100%;加强街镇房屋日常监管;100%完成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在符合条件的63个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在符合条件的34个住宅小区业委会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专业委员会146个等。

(三)放大创新管理的乘法效应

落实四查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做好项目经理自查、物业企业双周查工作,切实确保工作100%覆盖。规范物业管理,严格管理措施,针对投诉多、物业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约谈工作,累计约谈物业企业10家,对2家企业实施记分。开展行业评优工作。积极发动并开展优秀示范项目和个人的评选工作,获得“市优秀示范项目”的10个,“优秀项目经理”5人,“优秀服务能手”8人。开展行业满意度测评,合理、有效运用测评结果,通过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属地街镇作为各类争优评优、考核依据。开展行业业务培训,分批、分层开展3次在线行业业务培训工作,累计培训街镇城建中心、居委会、业委会、业委会、项目经理约1000人次;开展首期线上“质量开放日”活动暨区长质量奖个人经验分享及青浦区住宅小区项目负责人专题培训,共计381人次。

五、接续奋斗深化城市更新

(一)全力推进新一轮旧住房综合改造

全面推进本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通过改造,从根本上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改造区域整体“安全、优美、有序、宜居”的目标。2022年计划完成6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受疫情影响,12月底完成项目立项。

(二)全力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以来,已完成全区所有小区意见征询,累计签约加装电梯项目89台,累计完工4台。2022年完成签约50台,完工20台。盈浦街道盈盈公寓率先实现了整小区加装电梯签约。

(三)全力推进国有土地依法征收和房屋拆除工程

有序推进国有土地依法征收,目前共有依法征收项目13个,其中已达成协议4个,依法征收过程中7个,计划启动依法征收程序2个;作出征收决定项目11个,作出补偿决定项目3个。加快推进房屋拆除工程,新备案拆房基地7处,拆除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其中竣工3处,历年竣工6处,所有基地验收合格,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六、用心用情用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精准施策优供给惠民生,廉租住房受益范围不断扩大

全区累计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209户;新增租金配租61户,累计向505户家庭发放配租租金1058.58万元。第九批沪籍和第三批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57户(市属房源26户,区属房源31户);第十批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完成受理、审核、选房工作,59户完成选房;第四批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完成受理、审核工作,16户进入复审公示。受理共有产权保障房满5年上市转让161户,完成《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协议》的签订并缴清款项,总计金额1亿1千3百多万元。

(二)持之以恒锻长板补短板,租赁住房供应更加优质高效

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累计受理市筹公租房申请173户,审核通过169户;受理区筹公租房申请1556户,审核通过1526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入住748户。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供应:2022年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3132套、供应1267套。全年共完成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总计4875套,供应项目17个,共计1308套。加快区级人才公寓认定:完成盈浦街道漕盈路东侧07-05地块(盛青项目)认定,共计745套。

(三)千方百计抓项目促投用,保障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加大市、区属保障房建设和监管力度,倒排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区属动迁安置房方面,市级任务,根据市政府要求,需继续解决市级第二轮(2014-2017年度)在外过渡居民2432户安置任务,计划最晚于2024年上半年全部完成。累计已完成安置2327户,累计完成率95.68%。区级任务,开工1个项目,面积约7.4万平方米(夏阳街道01-02地块);竣工3个项目,面积约23.16万平方米(鹤翔苑三期、夏阳街道01-01地块、青浦大道以西安置基地一期);安置2个项目(清河湾三期、徐泾老集镇项目),户数约1546户。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方面,完成9项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七、持续稳步提升住宅建设监管

(一)严格新建住宅交付许可

共核发《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12张,涉及住宅小区8个,交付住宅85幢、3357套,33.32万平方米,均为商品房项目。为尽可能降低疫情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影响,加强行业指导,做好疫情期间的交付政策指引;建立交付风险台账,持续跟踪项目情况;助企纾困,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和困难,搭建沟通平台,加快在建和交付阶段行政审批速度,优化审批程序,尽量压缩办理时限。合同约定2022年内交付的12个商品房项目,全部完成交付许可,有效缓解社会潜在矛盾风险。

(二)严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

对24个住宅项目核定征收配套费。根据沪住建规范联[2021]8号文件按定额标准核定水电气企业专项资金,配合区财政局完成专项资金拨付工作。指导属地与建设单位签订共签订公建建设协议19份,涉及公建用房面积21783平方米;签订公建交付协议6份,共涉及公建用房面积6398.8平方米。

(三)严格住宅产业化建设

根据《关于装配式住宅项目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管市[2015]236号)文规定,对装配式住宅项目在申请预售许可证前对项目的施工进度以及构件施工安装情况予以核实。完成21个装配式住宅项目的认定,共计164幢住宅,建筑面积97.07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53.3%。

八、锚定目标夯实城镇房屋安全

(一)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2021年起,全区全面推进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1年底已100%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疑似严重损坏和疑似危房共计93处。2022年第三方房屋专业检测机构已对93幢疑似严重损坏和疑似危房完成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工作,经鉴定,64幢房屋为严重损坏房(8幢公房由新城公司负责维修,剩余56幢为私房,由街镇督促产权人自行维修)。目前,所有房屋均已采取临时避险措施,已完成整治4幢,其中金泽3幢、盈浦1幢。

(二)启动城镇自建房排查专项整治

启动城镇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青浦区城镇自建房共计1612幢,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同步更新至上海市城镇房屋排查管理系统。经排查,全区共计88幢经营性城镇自建房,经初步判定存在潜在危险房屋14幢,5幢B级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9幢C级(3幢已空置,2幢已整治完毕,4幢整治中)。14幢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一房一方案”(鉴定为C、D级)已全部上传系统。

(三)强化群租隐患排查

积极参与农村自建房“群租”治理,制定并发布《农村自建房出租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督促街镇开展农村自建房租赁备案工作。常态化开展住宅小区“群租”治理,根据12345市民热线等线索,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原则,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督促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巡查上报“群租”现象,督促属地街镇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群租”治理活动。

同时,结合“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高空坠物、防汛防台、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相关主体责任;通过广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九、扎实有序开展基础管理工作

(一)聚力改革创新,推动行政审批“简而再简”

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持续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不断优化廉租房申请“一件事”办理,推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满5年买断“一件事”落地。推行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梳理形成“为企纾困”政策和服务清单,确定两项免审免申即享业务(对物业服务行业的防疫和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顺延3个月缴纳),实现政策红利直达企业。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完成权责清单的确认和调整工作,制定《青浦区房管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完成行政审批服务科三定挂牌。构建“线上+线下”帮办制度,推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在线帮办”服务,完成线上帮办371件;配合区不动产登记部门,进一步落实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依托“一网通办”提供“线上+线下”个人房屋买卖过户集成服务;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帮办月活动,完成领导干部业务帮办5次。改革业务流程减少客户跑动,积极推进存量房屋交易核验业务开展,实现企业及群众购房“只跑一次”;与税务部门对接,在房产税及其重新认定、契税等业务中实行内循环模式,实现全程企业及群众“零跑动”。

(二)树立实干导向,推动选人用人“优中选优”

推动干部在局重点任务、疫情防控一线“比学赶超”,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干部的政治表现鉴定工作,完成干部疫情防控政治表现鉴定表30份,晋升公务员一级主任科员2名,提拔副科级干部1名,转正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3名;配合区委组织部晋升三级调研员1名,提拔事业副处级干部1名,转正事业副处级干部1名;1名专技人员聘用至7级高级岗位,1名专技人员聘用至12级初级岗位,1名人员晋升至普通管理8级岗位。制定《关于加强和完善年轻干部教育培养使用的实施方案》,重点提升年轻干部综合能力,加大专技人员培养力度,年内调整房管局年轻后备干部库至22名。进一步修订事业单位绩效分配改革、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局党政班子领导建立党风廉政责任项目6个,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以及支部班子成员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16个。严格干部选用程序,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夯实基础工作,推动行政管理“优质高效”

信访工作方面,全力推动信访矛盾销项攻坚工作,全年共受理3批36件销项攻坚化解任务,销项28件。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完成化解10件,完成率100%;日常受理信访事项579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2569件(其中区级798件,市级1771件),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受理、处置、回复和督办流程,及时办结率达到100%。窗口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易登记、档案查阅等窗口建设,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完善窗口服务举措,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法制建设方面,处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9件;梳理完善房管局权责事项,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强化普法力度,不断提升房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和发布工作,累计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动态信息258条,综合信息28篇,其中,区级层面录用动态信息126条,综合信息13篇。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44件。按期按质完成市、区级“两会”意见、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理市政协提案协办件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9件(解决采纳8件,留作参考1件),协办4件,解决采纳率88.9%,满意率100%;区政协提案12件,其中:主办件5件(解决或采纳4件,列入计划拟解决1件),协办件7件,解决采纳率80%,满意率100%。按时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二次办理4件。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顺利完成2021年度决算编制及部门决算公开公示工作,按时完成2022年度的预算编制;制定新一轮4年审计计划;完成2022年的项目绩效管理计划任务;开展财务工作人员培训2次。舆情监管方面,继续落实专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舆情监管,并结合舆情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自身行政行为。

第二部分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房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服务国家战略、建设枢纽门户”的总目标,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定位,把握住房民生的总属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格局,着力推进住房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广大市民圆梦安居、品质宜居、幸福乐居。

一、整合资源、注重统筹,“两旧一村”改造要进一步提速

(一)蹄疾步稳推进“城中村”改造

蟠龙“城中村”改造项目2023年上半年做好交付验收工作;重固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边界调整并全面完成征收工作,经营性地块出让不少于2块;徐泾老集镇项目完成规划调整并完成经营性地块出让;第二轮第一批3个项目完成“城中村”实施方案报批、全面启动征收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动迁安置房先行启动;第二批第二轮认定“城中村”项目2-3个,储备项目不少于3个。

(二)着力全面推进江南新天地建设

配合盈浦街道做好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及相关的前期摸底工作。根据市旧改办的批复,完成征收工作的二轮征询、预供地融资工作,启动动迁安置房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计划到2025年,盈浦街道老城厢旧区改造项目完成认定和征收工作并进入建设期,项目建设初具形象。

(三)集中力量推进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改造

结合“城中村”改造、老城厢改造,以征收方式推进华新镇凤中路、盈浦街道老城厢和赵巷镇赵华路3个项目的21幢370户成套改造,面积1.1170万平方米。

(四)进一步完善“两旧一村”改造机制

加强资金统筹,编制《青浦区“两旧一村”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拟将“两旧一村”改造项目中的市级支持资金进行全区区域统筹,实现跨区域、跨周期、跨类别平衡。狠抓招商引资,结合青浦区“城中村”项目实际以及各街镇项目特点等,根据各类意向企业开发资质、开发经验、企业实力,与新一轮正在启动的“城中村”项目优化配对;指导街镇充分汇总和研判招商成果,择优对接和考察意向企业,鼓励意向合作伙伴提前介入,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及“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编制;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青浦区“城中村”项目社会影响力,扩大招商范围,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前来参与合作,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进一步提升“城中村”改造综合能级。强化监督考核,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指导服务,区督查、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加强对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等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二、促进更新、筑牢安全,房屋居住品质要进一步改善

(一)高品质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

加快推进2022年美丽家园项目施工进度,力争2023年三季度完成竣工验收。通过改造,从根本上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改造区域整体“安全、优美、有序、宜居”的目标。

(二)高起点推进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

根据市级任务目标,及时梳理分解2023年度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计划,压实属地街镇责任,加大推进力度,每月定期召开加梯专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通过“梯小二”等微程序,拓宽征询渠道,提升办理效率;优化管线搬迁流程及“一站式”受理机制,加快管线迁移施工周期;探索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进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整体化、规模化、批量化加装;学习其他区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形成管线搬迁最高限价超出部分补贴政策,提高管线单位对加装电梯的支持。

(三)高要求推进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着力推进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推进2022年排查鉴定出的64幢严重损坏房的整治工作,要求各街镇定期报备整治情况、整治措施、整治影像资料,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现场复核,确保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二是着力推进城镇非经营性城镇自建房整治。根据《上海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沪府办[2022]23号)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倒排时间节点,确保6月底全面完成城镇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动态巡查及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巩固前期存量整治成果,确保后续增量安全可控。

(四)高效能推进国有土地依法征收

一是严格征收程序,收全资料,留足证据,合理合规推进依法征收工作。完成剩余5个项目向区政府报请征收决定,并开展评估工作;第二季度前完成3个项目(徐泾佳齐、华新翔实、华新野松)补偿决定报请工作;推进2个已拆除项目(海霸王、赵巷星皇)的产证灭失和资金的结算工作;做好2个已作出补偿决定项目(精元重工、百岁行药业)的强制执行准备工作。二是做好指导,全面提升依法征收的水平。计划召开2期依法征收培训班,聘请专家、律师对全区国有土地征收工作人员、征收事务所进行政策、法律、案例上的培训,提高基层单位依法征收能力,减少纠纷。

(五)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继续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住宅小区运行安全、住宅修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房屋征收、城镇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房屋租赁等房管系统安全管理重点领域,紧盯严寒、酷暑、台风、汛期等固定时节以及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节点,常态化排查整治事故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居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精准施策、加强监管,房地产市场调控要进一步深化

(一)把握调控政策“风向标”

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测分析和监管服务。增强与区规资局等部门联动协调,加强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本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对参与住宅出让地块竞拍企业作交易提醒,指导企业理性拿地。提前介入各房地产开发项目,了解项目工程进度,加快商品房上市节奏,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拧紧市场监管“安全阀”

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在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关注本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行情况,对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监管银行,落实银行账户专款专用。做好新盘上市风险评估,指导企业做好风险自查、舆情监测及应对预案,发现问题快速处置,防范影响市场稳定的各类风险。

(三)织密房屋租赁“监督网”

加强本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指导街镇开展农民自建房租赁备案,规范租赁行为;配合各相关部门,强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协调部署全区“群租”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和完善“群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力求零增长、无回潮。指导住房租赁企业完成“非转租”项目合规纳管手续,加强租赁住房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压实住房租赁企业主体责任,要在房屋安全、疫情防控、人口管理等多方面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确保租赁住房项目有序平稳运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

四、完善政策、树立典型,物业管理服务要进一步优化

(一)强化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供给水平

落实“党建引领 红色物业”创建,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推动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进企业“红色阵地”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员示范岗、先锋岗和物业党建责任区。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根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业满意度测评结果建立“红黑榜”,每半年评价晒榜,向社会公示。严格信用信息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活动,健全物业管理秩序,对于工作不重视、问题不整改的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记分。营造行业争优创优环境,开展优秀项目创建、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党员”评比等争优创优活动。拓展专业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开展行业业务培训、技能培训、技能比武等,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探索培育一批“懂专业、通技术、精服务”的行业领军人物。

(二)注重破解难题,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效能

逐步解决物业费调价难,通过开展物业费评估,结合市场价格进行成本测算,依托居民区党组织,推动物业费调价工作,形成“按质论价、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努力缓解小区停车难,积极拓展周边各类土地空间资源,重点聚焦推进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结合旧住房更新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合理调整小区内部布局等方式挖潜改建、扩建停车设施。着力解决维修资金续筹难,深入调研,听取街镇、居委会和业委会等各方意见,探索通过物业费调价、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分楼栋分批次开展维修资金续筹。大力解决账目收益公示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公示维修资金账目、公共收益账目,同时完成公共收益归集工作。

(三)围绕“美丽家园”建设,提升宜居安居感受度

根据2023年度深入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目标任务要求,推进综合治理职责清单落地,落实街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包括实施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推进小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改进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全面提升住宅小区运行安全水平,改善小区公共管理秩序,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切实优化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合力。

五、多措并举、增加供给,住房保障水平要进一步提升

(一)持续做好保障性住房供给

廉租住房:以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力争达到配租率100%的工作目标,真正做到。公共租赁住房: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园区和企业,以现场办公、举办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向有需要的企业宣传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推介房源信息,促使公租房工作与企业的需求能“精准对接”,服务于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共有产权房:开展共有产权房房源调研,制定全区共有产权房筹措计划,确保房源充沛;做好我区第十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签约;积极推进新一批次的申请受理及审核工作;做好满5年上市转让的受理、审核、签约及缴款等工作。

(二)持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多渠道筹措。一是积极做好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工作,催促新建项目落地;二是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为导向,围绕区内各大产业园需求,排摸筹措配建宿舍等存量项目,盘活存量闲置资源;三是推广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宅试点项目,降低建设土地成本;四是积极探索非居转化,在规划布点、业态布局和保证“三安全”的基础上,加大商业、办公、厂房等现有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租赁住房的工作力度。多层次供应。积极推进形成“一套房”“一间房”“一张床”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对具备供应条件的项目做好租金评估备案工作。

(三)持续增加安置房供给

加快区属动迁安置房建设:2023年计划开工4个项目,开工面积31.81万平方米;计划竣工3个项目,竣工面积27.55万平方米;计划安置5个项目,安置2174户。加快大居内配套建设:根据《青浦区大型居住社区新一轮基地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初步明确2023年大居内配套建设目标任务共计11项。计划外项目可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居实际需求新增纳入2023年内配套建设正式计划。

六、化解风险、狠抓规范,住宅建设监管要进一步压实

(一)重点聚焦延期交付风险

2023年预计新建住宅交付项目30个,及时梳理延期风险项目,加强行业指导,明确建设单位疫情防控及交付工作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实做细各项新建住宅交付工作。梳理计划交付交房项目,锁定风险项目范围,建立台账形成清单化管理;建立市区两级上报机制,持续跟踪项目情况。预判潜在风险,提前制定矛盾化解方案,确保交付工作能够平稳过渡,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二)提升公建配套配置水平

调整公建配套建设工作模式,提前征询属地意见,合理增补公建配套用房,提前在出让合同或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协调和督促建设单位与属地街镇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对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签订公建配套建设协议,落实市政公建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规范使用

在工程项目立项及预算阶段加强与发改委及财政局的工作联动和对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配套费适用范围和相关要求筛选项目范围编制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率。

七、强化根基、践行法治,行政管理基础要进一步夯实

(一)加快形成“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不断提升房管行业行政服务效率;提高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深入推进全程网办,提升网上办理深度,推进存量房“有中介交易”线上网签工作、提高市场化租赁住房服务的网办率;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面;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全面实施帮办制度,不断完善“在线客服”,持续开展“领导线下帮办”服务;完善“好差评”制度,不断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提升窗口办事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二)全面完善“12345”热线及信访投诉处置

高度重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完善热线处置流程,全力守牢“先行联系率及时办结率”,努力提升“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率”;制定12345热线督办制度,细化责任、严格监督,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全力抓好信访投诉处置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接访,面对面倾听百姓心声,现场化解矛盾问题;推进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实行分管领导包干制,制定矛盾化解预案,争取各个击破,逐项化解。

(三)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及时做好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科学严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旧住房综合修缮、旧住房成套改造、房屋征收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和普法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及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培训。

(四)不断做好其他各项基础工作

继续加强合同管理、档案归档、微信公众号推送、政府信息公开、预算执行等基础工作,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加强房地产权籍、测绘管理,积极服务于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想方设法帮助相关企业排忧解难,助力青浦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继续做好党代表意见、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