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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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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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0
各街镇、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科室:
为依法履行房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管检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编制青浦区房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强化房管领域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明确任务。聚焦房管领域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或相关领域,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计划,明确检查范围。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围绕住宅小区、住宅修缮工地、加梯施工、房屋征收(拆迁)基地、城中村改造地块、建构筑物拆除工地、老旧住房、群租等房管系统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以“四不两直”和“线上检查线下督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检查。指导督促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住宅修缮、加梯施工、房屋征收、建构筑物拆除等相关企业单位,按要求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三)加大整改落实力度。针对和关注房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风险点,加大排查、复查和整改力度。局机关相关负责科室及责任单位强化责任落实、落地监管,加大督查力度,暗查暗访,跟踪督查,确保检查整改实效。
三、检查重点
(一)加强住宅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零星维修、消防安全管理、加梯施工安全、电梯运行安全、房屋高坠隐患、防汛防台、电瓶车充电等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事项目相关工作。指导街镇房屋管理部门对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服务规范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二)加强住宅修缮改造工程和加装电梯施工的安全监管。针对修缮工程参与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脚手、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等,强化检查整治,会同青浦房管公司加强修缮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已经建立的信息化集成平台,将日常施工、监理日记的情况以及检验、报批等相关手续及时上传,动态掌握项目的进展和安全生产情况,对住宅修缮项目施工作业实施全方位监管。加强对老旧住房安全及使用安全状况的检查,及时排出房屋险情和隐患,并及时处置排险。加强加梯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城市更新中心)
(三)加强征收和拆房工地的安全监管。重点关注已征未拆除房屋的安全,加强基地日常看护管理,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断气等安全管理措施,一旦发现房屋结构受损、疑似危房的情况,立即落实应急处置等措施。对堆放可燃物料、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堆场、仓库、空置房屋等,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和规范拆房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等举措,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检查拆房工地完成备案、报监手续情况,施工现场台账记录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施工执行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城中村改造地块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要求和本市房屋管理规定落实责任,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城市更新科)
(四)加强房屋租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检查,对承租人开展经常性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特别关注用电、用气安全。对用作疫情防控隔离点的保租房,相关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参与农村自建房“群租”治理,根据《农村自建房出租安全管理规范》,指导街镇开展农村自建房租赁备案工作。结合《青浦区关于开展群租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街镇根据12345市民热线等线索,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原则,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开展住宅小区常态化“群租”治理;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巡查上报“群租”现象,督促属地街镇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群租”治理活动。(市场监管科、保障科、住宅中心)
(五)加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协同指导街镇组织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自查和整改;指导街镇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及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指导;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损坏且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办理;对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收到行政处罚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按相关规定给予信用记分处理。(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六)加强城镇房屋和城镇自建房整治。坚持“边普查、边整治”的原则,对确有隐患、存在使用风险的房屋,既要有效落实临时避险措施,也要加快安全评估和隐患整治,为城市安全运行夯实基础。指导督促街镇有序推动专项整治,围绕部门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拔点整治和重点攻坚。强化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构建房屋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管理长效机制。(城市更新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班子领导、各科室、各部门要从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进一步压实党政班子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排摸隐患风险底数,逐一建档立账,坚持长短结合、先急后缓,形成常态机制。
(二)加强检查督导。各相关责任科室、责任部门牵头进行面上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销项工作,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街镇或企业,要进行工作约谈、通报,对工作失职的要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力度。各相关责任科室、责任部门要加强安
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曝光力度,对排查出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要集中宣传报道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四)实行报告制度。相关责任科室、部门于每月底28日前将月报表(附件1)报送局办公室,报送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第一时间报告相关情况。
附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月报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月报表
( 月)
行业 领域 | 检查企业次数 (家次) | 隐患整改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
发现隐患(项) | 整改隐患(项) | 立案数 (件) | 罚款数额 (万元) | 关闭取缔(家) | 停产停业(家) | 其他 (行政拘留、警告、通报批评等)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每月28日前上报局办(联系人:蒋春兰,电话:5973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