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明确卫生系统集体宿舍征收补偿方案的复函
QD4309001-2018-011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8〕37号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03.29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请求明确卫生系统集体宿舍征收补偿方案的函》(徐府函〔2018〕9号)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召集徐泾镇、区卫计委共同研究后,复函如下:
一、为保证原宿舍职工的居住权,原则同意对该9套宿舍实行配套商品房安置,权属登记在区卫计委名下,同时要做好后续管理风险防控预案,避免产生其它矛盾。
二、在制定配套商品房设计方案时,建议适当考虑该9套宿舍的房型适配性。
此函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