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
QD4309001-2018-026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8〕79号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06.04
局属各事业单位及机关科室:
近期区财政局通过青财预(2018)48号文转发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的通知,区财政局要求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预算单位,相应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我局将每半年对各单位预算执行率进行考核,每低于标准执行率5%,相应的年底单位考核扣一分,直至财务方面考核分数扣完为止。区财政局按月对预算部门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原则上要求6月底累计执行率不低于50%。全区预算执行率靠后的预算部门负责人会受到区政府领导的约谈,所以现请各单位抓紧梳理已经符合支出条件的项目,及时安排落实资金拨付工作,切实加快我局的支出执行进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