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赵巷镇佳采路南侧D1-01地块社会租赁住房建设主体认定的请示
QD4309001-2019-009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9〕25号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02.27
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租赁市场建设,集中供应一批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的要求。经2019年第1次区土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将青浦区赵巷镇佳采路南侧D1-01地块作为租赁住宅用地。目前,该地块出让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建议由上海漕河泾开发区赵巷新兴产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社会租赁房的建设主体。
专此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