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QD4309001-2019-033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9〕88号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05.23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房管公司,各街镇房管所:
为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_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青安委办〔2019〕8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详见青安委办〔2019〕8号)。
二、整治范围
重点排查住宅小区、住宅施工工地、国有土地拆房(征收)基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风险。
三、主要任务
结合《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青房管〔2019〕80号),按照“全要素、全覆盖、全过程”管理要求,开展本区房管系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一是单位自查自改。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镇房管所要督促指导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二是行业集中排查。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镇房管所要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并进行“回头看”,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镇房管所领导带队检查至少1次。
四、时间节点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1月12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镇房管所要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作为房管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到全年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推进,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夯实责任。排查整治工作要注意夯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镇房管所的力量,强化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巡查发现作用,鼓励群众通过来信来访、12345、962121等渠道参与监督。
(三)督查整改。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施工企业,应坚决依规开具整改单,并督促立即整改。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实施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畅通渠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对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在24小时书面报告;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情况紧急可先口头报告,并及时续保抢险措施、处置结果。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置有关责任人。
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镇房管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以及工作联络员请报送房管局办公室陈晓东。6月至9月,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1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房管局办公室 陈晓东,联系电话:59733973,RTX:房管局办公室——陈晓东,联系地址:漕盈路2500号6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