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治乱工作的实施意见
QD4309001-2019-036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9〕104号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07.29
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区扫黑办《关于下发青浦区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治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房管局实际,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重点领域线索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为本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创造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聚焦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租金、非法群租的“黑中介”;“居改非”后分割出租充当“二房东”“黑中介”;滋扰业主、违规收费、阻碍政策交接的“黑物业”;强制装修的“敲墙党”;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黑色产业链”;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暴力拆迁团伙;蛊惑被征收群众“非访”“闹访”团伙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坚持工作标准,严格行业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努力把全区房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提高到新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线索,找准问题。结合本单位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制定本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按照“有问题排问题、无问题排现象”的要求,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所属监管领域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集中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对号入座、对照参考,真正做到问题排查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针对存在的乱点、乱象问题,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本单位突出的行业乱点、乱象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加强监管,清理源头。对标对表,进一步查摆分析研判,集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监管,落实管理责任,全面铲除滋生涉黑涉恶势力和行业乱象的温床。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机制,做到举一反三,正本清源。
(三)肩扛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宁重勿漏。
(四)源头管理,完善机制。找准问题、挖出根源,及时总结“治乱”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做到边治理边巩固。健全完善房管重点领域管理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坚持边治边建,既要解决“乱象”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乱象滋生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要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压实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落实。加强对房管系统重点领域开展“治乱”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各科室、各事业中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职责。主动转变,加强房地产市场、住宅交付、住宅物业管理、房产交易、保障性住房、动迁安置房、国有土地征收等全方位的监管。重点围绕在国有土地上征收、拆房过程中,城郊结合部、郊区经济适用房、保障型住宅小区出现的“黑物业”、垄断敲墙、黑房屋中介等行业管理乱象加强行业监管。
(三)善于总结经验,提升实效。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本单位“治乱”工作开展等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突出阶段重点,注重举措成效,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创新机制、有效举措,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报送至局办公室。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