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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直管公房管理单位的函

QD4309001-2019-071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9〕185号

2019.12.10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关于促进本市区属房管集团转型发展的意见》沪府办【201747号的文件精神,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直管公房的管理权移交工作已于2019101日完成。现由青浦区房屋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青浦房管公司授权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的管理。故公房管理系统中原街、镇房管办职能调整为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特此申请更改,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