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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D4304001-2020-002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房管〔2020〕3号
发文日期: 2020-01-13 09:52:31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1.13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撤销杨家庄村单位租赁房项目的函》(华府函【2019】76号)已收悉。根据《关于规范做好单位租赁房项目调整撤销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杨家庄村单位租赁住房符合撤销条件,现就来函事项复函如下:
一、同意撤销杨家庄村单位租赁住房认定,共计房源150套。
二、该项目撤销单位公租房认定后,应立即恢复认定前原始用途或按规定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