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QD4309001-2020-028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0.03.20
2020年,区房管局扫黑除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房管系统扫黑除恶的排查力度,不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持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工作目标
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含电信网络诈骗)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研判乱象整治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不断加强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党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把扫黑除恶治乱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年度考核之中,真正压实科室和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及时部署推动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摧毁黑恶势力滋生温床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排摸住宅小区、征收基地、房产中介等重点领域。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1.住宅小区方面。一是推进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化运行全覆盖。规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我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至2020年,实现本区住宅小区门岗(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种铭牌;建立“物业服务专栏”,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建筑垃圾清运单位、服务合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内容,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三是委托第三方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落实一年2次的测评工作。四是优化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制度,将物业服务考核达标奖励范围覆盖至售后房、直管公房、系统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五是严格落实小区“四查”制度:即小区经理日日查、物业企业双周查、房管所月月查、区房管局抽查。全面落实《青浦区关于预防和打击强行垄断居民小区装修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及《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强行垄断小区装修、敲墙业务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日常工作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小区发生的野蛮装修、敲承重墙或类似垄断经营、威胁业主等情形,严禁不法行为的发生。
2.房地产市场方面。一是加强一房一价审核。做好区域内楼盘上市价格高低搭配、上市时序先后安排,确保本区域房价稳定。二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制定《青浦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继续重点整治当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监管。加强商品住房认筹、公证摇号、选房等环节监管指导。四是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限购政策、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严格落实交易中心预检窗口预检、受理窗口核验、初审办审核、负责人终审、发证归档流程。
3.房屋租赁方面。一是保持“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整治高压态势。每年指导各街镇对“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情况进行排摸,制定相应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的作用,对整改后的“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房屋进行复查,对新出现的“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户及时宣传教育、劝阻制止,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工作。三是继续对房产中介开展专项检查。
4.国有土地上征收(拆房)方面。一是强化“阳光动迁”政策。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做到网上公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落实征收过程监管,做到政策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和房源公开。二是强化落实拆房工地施工规范。实施拆除房屋工程必须办理工程项目备案、交底等审批手续。每月一次及不定期的开展突击检查,对工程施工组织不规范,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措施不到位的拆房工地,采取通报和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完善长效管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控机制,局党委班子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具体事宜;分管领导定期牵头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推进情况、排查存在问题、汇总整治数据、调整阶段重心;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定期研究本领域扫黑除恶重点情况,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强化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做好线索排查,做到建章立制、拾遗补漏。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真正把工作做到百姓心里。结合房管实际,将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至各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拆房)基地等。做到修缮工地、拆房基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做到宣传全覆盖,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提高
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前提,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带着问题学,切实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为本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创造良好环境。
(二)线索排摸要加强
深入开展“三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即对群众“再动员一遍”、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再梳理一遍”、对查否的线索“再核查一遍”),通过采取鼓励群众举报,深挖房管系统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线索,深入挖掘专项斗争新的发力点、增长点。
(三)信息报送要完善
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要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汇总,做好日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统一报送到局办公室(RTX:办公室王芬芬)。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每月就开展的扫黑除恶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台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便局办公室动态掌握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落实有效措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