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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2020.2.11)

QD4309001-2020-038

主动公开

2020.02.11


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中心 

公示时间:2020年02月12日至2020年2月14日止    

接待地点:一线街48号


接待时间: 9:00--16:00          

举报电话: 59737442


举报邮箱: qpzfbzzx@163.com        

 

序号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户籍所在地

可申请配租类型

1

朱拥军

新泾路18号106室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2

寿淑贞

青松路80弄5号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3

李绘雯

城北新村15号308室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4

顾晋

一线街43号2室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