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部分项目土地储备前期费用列支的请示
QD4309001-2020-003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0〕9号
无
2020.01.19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0年启动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以下简称新城一站大居),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落实新城一站大居土地储备资金,相关土地储备前期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动迁安置补偿费、拆迁费、市政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建设费用以及相关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由其大居专账列支。新城一站大居内市政公建配套设施由淀山湖新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承建。在建设初期因项目任务重且市级指标落实时间较长,为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新城公司直接办理征地手续且垫付了部分项目的土地储备前期费用(包含零星工程费用)。
2019年8月30日区大居推进联席会议(具体参会单位: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新城公司)就新城公司提请将部分项目垫付资金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列支事宜进行协商,明确了由新城公司整理相关项目前期费用清单,区土地储备中心核实后在其土地储备专账列支。
经区土地储备中心核实,新城公司垫付的工程项目共计31个,符合列支土地储备前期费用,费用总计约1842.1152万元,其中:一是因直接办理征地手续而垫付费用的项目有19个,垫付金额约592.69万元;二是新城一站大居市政公建零星工程项目有12个,涉及金额约1249.4252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2)
请予批示!
附件:1.新城一站大居项目垫付前期征地费用清单
2.新城一站大居零星工程费用清单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