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0年度商品住房配建租赁住房统筹方案》的请示
QD4309001-2020-029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0〕45号
无
2020.03.20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房管局通知,为确保完成“十三五”住房租赁目标任务,统筹兼顾本市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经报市领导同意,按照确保总量、区域统筹、区位优先、规划落地的原则,结合各区“十三五”租赁住房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各区根据市局样稿制定《2020年度商品住房配建租赁住房统筹方案》。
我局就我区2020年度商品住宅用地计划出让数、总建筑面积、用于租赁自持建筑面积等数据向区规划资源局进行征询,完成方案填报。
市房管局要求,该方案需以区政府名义书面报送至市房管局办公室(浦东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2003室);经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会市规划资源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区政府即可据此办理相关土地出让工作。
特此请示。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