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淀山湖联营场部分易地搬迁户安置房源变更的请示
QD4309001-2020-032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0〕52号
无
2020.04.16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淀山湖联营场联合工作组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淀山湖联营场部分易地搬迁户安置房源变更”的情况说明》,要求将部分搬迁安置房源由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变更为二套6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由于该批房源涉及到跨街镇调剂使用,根据沪府发[2011]44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区县动迁安置房的调剂使用的,应当报所在区、县政府批准。”因此,收文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同时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区保障房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针对方案中所涉事宜的合规性、可行性与操作性进行商讨。现就调剂房源的事宜请示如下:
原则同意在总面积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协议安置的一套大户型12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置换成两套小户型60平方米左右房屋。超出面积部分按方案约定价格补足。说明如下:
一是安置面积未发生变化,基本保持不变,未违反动迁安置征收补偿相关规定。
二是部分居住困难的居民提出“家庭存在三代同堂甚至四代同堂家庭人口较多”的实际困难情况属实,符合街镇动迁补偿“特殊情况”范畴,并经集体协商确认。
三是房源供应满足需求。变更的10套小户型为存量房源,未被其他动迁基地锁定或预留,本着以“去存量”为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特此请示,望批准。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