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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惠十区房源调剂用于香花桥街道“新谊河”项目动迁户的请示

QD4309001-2020-033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0〕53号

2020.04.16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11月,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调拨新谊河项目动迁安置房房源的函》,由于涉及到将淀山湖新城公司房源调剂用于香花桥街道“新谊河”项目动迁户,根据沪府发[2011]44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区县动迁安置房的调剂使用的,应当报所在区、县政府批准。”因此,收文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同时于2020320日召开区保障房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针对方案中所涉事宜的合规性、可行性与操作性进行商讨。现就调剂房源的事宜请示如下:

一、房源调拨合法、合规、可行

原则同意新城公司向香花桥街道办事处调拨28套民惠佳苑十区配套商品房房源,供应价格按照新城公司与香花桥街道及青发集团协商一致的收购价格为准,即5571/平方米。具体如下:

1、调剂符合政策规定

根据沪府发[2011]44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区县动迁安置房的调剂使用的,应当报所在区、县政府批准。”同时根据青府办发[2016]92号文第十五条规定:“区属动迁安置房源调剂到其他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或其他街镇动迁安置使用的,需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供需双方签订《供应协议》。”由于该房源淀山湖新城公司所属房源,安置香花桥街道动迁户属调剂安置范畴,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2、供应数量满足需求

供需双方就房源落实情况已进行多次协调。根据香花桥提供的安置方案,涉及到调剂安置的为10户,需求总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10*230=2300)。且新城公司在既有民惠佳苑十区小区内有一定的存量房源,本着以“去存量”为原则,新城公司共筹集28套房源,约3780.09平方米,均为现房,目前双方已达成意向,房源已全部锁定。

表一:供应香花桥街道28套房源情况汇总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套数

面积(m2)

备注

1

民惠十区

28

3780.09

现房

合计:

28

3780.09

 

    3、供应价格符合规定

供应价格按照新城公司与香花桥街道及青发集团协商一致的收购价格为准,供应价格为5571/平方米。(详见附件1

二、操作流程

根据上述基本情况,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签订协议

按照会议确定的调剂房源价格,双方签订《供应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区房管局作为第三方鉴证方参与签订。

2、提交报备

新城公司按“配套商品房供应单”(简称“五联单”)方式销售,并办理交接手续,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将销售和安置情况提交区房管局备案。

特此请示,望批准。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