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泾镇“蟠龙馨苑”、“二联馨苑” 存量房源用于调剂安置蟠龙“城中村” 动迁安置居民的请示
QD4309001-2020-034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0〕54号
无
2020.04.16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徐泾镇人民政府向我局提交了《蟠龙“城中村”被征收户先行安置的总体方案》,由于涉及到将徐泾镇“蟠龙馨苑”、“二联馨苑”存量房源调剂安置“蟠龙城中村”动迁户,根据沪府发[2011]44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区县动迁安置房的调剂使用的,应当报所在区、县政府批准。”因此,收文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同时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区保障房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针对方案中所涉事宜的合规性、可行性与操作性进行商讨。现就调剂房源的事宜请示如下:
一、原则同意徐泾镇“蟠龙馨苑”、“二联馨苑”存量房源用于调剂安置蟠龙“城中村”动迁安置居民。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符合政策规定。根据沪府发[2011]44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区县动迁安置房的调剂使用的,应当报所在区、县政府批准。”同时根据青府办发[2016]92号文第十五条规定:“区属动迁安置房源调剂到其他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或其他街镇动迁安置使用的,需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供需双方签订《供应协议》。”因此,“蟠龙馨苑”、“二联馨苑”存量房源所属徐泾镇人民政府,供应给蟠龙天地有限公司属调剂使用范畴,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2、供应满足需求。经徐泾镇测算,蟠龙“城中村”拟建的龙联路南侧19-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建成后,安置缺口约有1万m2。而近两年新建成的蟠龙馨苑、二联馨苑基地中,符合蟠龙“城中村”安置要求60、90、130、140m2户型合计有454套,住宅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满足需求。
3、符合政策导向。方案中徐泾镇“新旧房源搭配”的安置方式,符合青浦区区属动迁安置房“存量优先,统筹平衡,多元安置”的政策导向。
二、原则同意蟠龙天地有限公司向徐泾镇购买蟠龙馨苑、二联馨苑存量房源用于弥补“蟠龙城中村”动迁房源缺口的交易价格按新建19-01地块的建设单价结算缺口房源的购买事宜(即约18170元/㎡左右,以19-01地块项目建成后最终审计价格为准),不再以蟠龙馨苑、二联馨苑实际发生的建设成本作为结算依据。
三、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1、签订协议。双方签订《供应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区房管局作为第三方鉴证方参与签订。
2、提交报备。徐泾房产按“配套商品房供应单”(简称“五联单”)方式销售,并办理交接手续,徐泾镇将销售和安置情况提交区房管局备案。
特此请示,望批准。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