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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佳齐服饰用品有限公司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报告

QD4305001-2022-010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2〕78号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12.03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青浦区人民政府作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沪青府房征【2022】1号),并将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告。征收目的为青浦区17号线蟠龙地铁站西侧绿地新建工程。我局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期限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9月17日止。至本机关报请作出补偿决定时,已经超过签约期限。

青浦区徐泾镇罗家村上海佳齐服饰用品有限公司1幢、2幢、5幢、6幢、7幢、8幢房屋,在上述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为上海佳齐服饰用品有限公司,房屋类型工厂,房屋用途为工业,涉及征收范围内建筑面积为7400平方米,土地面积为26861.3平方米。经上海建经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该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为14459元/平方米,估价时点为2022年3月16日。我局已于2022年8月4日向被征收人送达了《上海市青浦区17号线蟠龙地铁站西侧绿地新建工程项目涉及青浦区徐泾镇罗家村上海佳齐服饰用品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征收市场价值估价报告》(报告编号:沪建经房地估(2022D)第013号,并于2022年9月22日(被征收人到场)、9月27日(被征收人未到场)分别组织被征收人召开调查与调解(征询)会。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给被征收人送达了《要求鉴定意见征询单》,被征收人于2022年9月23日对《要求鉴定意见征询单》进行了回复,声称其无法对《要求鉴定意见征询单》发表意见。我局于2022年10月30日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提出了鉴定申请,但由于被征收人没有明确表达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有异议,根据相关规定未受理鉴定申请。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及该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总价:107,000,000元;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0,700,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17,700,000元。

被征人因不提供资料、拒绝估价人员实地查勘,被征收房屋内的装饰装修、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机器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等补偿,待可以入户查勘后,再按规定实际评估并予以补偿。

在协商过程中,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货币的方式补偿被征收人,被征收人不接受上述方案,对征收方案不认可。因此,双方在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征收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我局特提出对被征收人的具体补偿方案,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具体补偿方案如下:

一、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补偿被征收人。1、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总价:107,000,000元;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0,700,000元,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17,700,000元。

此外,被征人因不提供资料、拒绝估价人员实地查勘,被征收房屋内的装饰装修、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机器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等补偿,待可以入户查勘后,再按规定实际评估并予以补偿。

二、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搬出被征收房屋,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与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移交手续。

特此报告。

附件:1.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

2.补偿决定有关的材料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12月3日

(联系人:徐尤柏联系电话:1801937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