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城市建设条线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情况的报告
QD4309001-2023-001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3〕8号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04.13
一、房屋成套改造
2022年房屋成套改造考核满分100分,我区本次考核总计95分。主要扣分为:①成套改造方案编制(-2);②工作推进(-1);③信息上报工作(-2),共计扣5分。
考核内容 | 满分 | 我区得分 |
1、改造计划制定 | 30 | 30 |
2、成套改造方案编制 | 10 | 8 |
3、工作推进 | 30 | 29 |
4、质量安全工作 | 10 | 10 |
5、群众工作 | 10 | 10 |
6、信息上报工作 | 10 | 8 |
总分 | 100 | 95 |
据悉,此次评分在98分以上的区,房屋成套改造工作编制的“十四五”专项改造计划内容齐全,成套改造项目日常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到位,群众工作和矛盾化解较好。其中,松江区全面启动全区269户不成套职工住宅以及小梁薄板类房屋改造,至2022年底,已率先完成小梁薄板类房屋改造,基本完成区内不成套职工住宅改造任务。静安、徐汇、普陀等区,近年来已有大量工作实践,如静安区彭三五期拆除重建项目、徐汇区襄阳南路成套改造项目等,得到了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对于评分94-95分的区,成套改造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我区和奉贤、崇明的改造方案还未完全确定,目前已启动改造的户数较少,需要抓紧推进项目实施,因此排名靠后。
我区失分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改造方案没有最终确定。2022年以来,“两旧一村”改造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踏勘,全面摸清了全区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现状、规划控制条件及周边文保建筑、风貌保护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研讨会,初步形成了青浦区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总体改造方案,包括改造计划、改造方式及资金需求。目前正在与各街镇进一步对接细化研究改造方案。二是改造项目完成比例较低。2022年全年计划“启动15幢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其中,朱家角7幢房屋,华新镇8幢房屋。目前,朱家角7幢房屋已完成5幢签约工作(达到签约率95%),未完成2幢(新风新村14号楼与东湖街49弄1支弄3号方案同意率分别为50%和89%);华新镇8幢房屋已纳入华新镇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上报市“两旧一村”专班调整至2023年实施。三是缺乏典型的房屋成套改造亮点项目和特色做法。
今年,我区将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房屋成套改造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倒排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改造方案。二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持续跟踪并督促朱家角剩余2幢房屋置换签约,并按照改造计划加快推动2023年度成套改造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善于总结提炼我区房屋成套改造的创新方法和工作成效,向市级层面积极报送亮点项目信息。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基准分84.5分,我区本次考核总分88(基准分84.5+3.5)。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供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建设筹措任务3132套,实际完成5228套,超额完成66%(+2);提前完成集中配建统筹平衡项目供地(+0.5);率先完成遴选试点项目纳入本市保租房信息系统管理(+0.5);2023年计划新增建设筹措7638套,超额5%,计划新增供应1330套,超额25%(+0.5),共计加分3.5分。
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考核中,我区无减分项。由于其他区在筹措供应指标上,认定了大量非居改建项目使得超额部分量较多,获得加分较多,导致我区排名低于全市中位数。今年我区积极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以及供应工作,争取超额完成市下达指标。
考核内容 | 满分 | 基准得分 | 加减分标准 | 你区加减分情况 | 你区得分 |
1、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 30 | 25 | 超额完成20%以上视比例加1-3分;任务基数高(1万套以上)和完成难度高的区加2-4分。 | 任务3132套,完成5228套,超额完成66%(+2)。 | 27 |
2、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 20 | 17 | 超额完成20%以上视比例加1-2分;任务基数高(1万套以上)和有创新贡献的区加1-2分。 | 任务1267套,完成1308套(得基准分)。 | 17 |
3、“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量在专项规划中全量落图。 | 10 | 8.5 | 完成质量高及率先完成的区加1.5分,“十四五”任务量尚未全量落图到空间规划的扣0.5分。 | 正常完成(得基准分)。 | 8.5 |
4、落实商品住房配建15%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配建项目按照统筹平衡方案完成供地。 | 10 | 8.5 | 考核时(12月初)已提前完成统筹平衡项目供地加0.5分,超额完成加1.5分。 | 提前完成集中配建统筹平衡项目供地(+0.5)。 | 9 |
5、规范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供应备案;市、区国企投资Rr4项目应纳尽纳。 | 10 | 8.5 | 率先实施单位租赁房重新备案和有其他创新贡献的区加0.5-1.5分。 | 正常推进(得基准分)。 | 8.5 |
6、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录入国家保租房APP;遴选试点项目纳入本市保租房信息系统管理。 | 10 | 8.5 | 率先全面完成加0.5分;项目未录入国家保租房APP的比例较高(超过20%)的扣0.5分。 | 率先全面完成(+0.5)。 | 9 |
7、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计划量不少于“十四五”剩余任务量的1/3并落到项目。 | 10 | 8.5 | 2023年建设筹措和供应计划量以“十四五”剩余任务量的1/3为基数,超额20%以上加0.5分;差额5%以上扣0.5分。 | 2023年计划新增建设筹措7638套,超额5%;计划新增供应1330套,超额25%(+0.5)。 | 9 |
总分 | 100 | 84.5 | —— | +3.5 | 88 |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