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关于加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7.12.18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需求,根据《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和特点,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流通方式、降低流通成本、保障流通安全为核心,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坚持调整优化产权、经营结构,完善商品供应、价格稳定机制,逐步实现菜市场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管、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原则,发挥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做到科学规划、规范建设、集约管理。菜市场经营应本着“保本薄利”的原则,最大程度发挥公益性,服务全国文明城区、食品安全城区、国家卫生区创建及复审活动。
三、目标任务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要以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确保安全为出发点,推动新建标准化菜市场产权主体公有化、经营主体公司化、多元化,形成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建设示范型标准化菜市场,引导原有传统标准化菜市场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活,改善市场环境卫生,提高文明程度。切实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发挥标准化菜市场在满足民生基本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合理布局,规范建设
(一)科学制定规划
区镇两级分别编制菜市场规划,并定期进行修编,提升菜市场布局合理科学性,保障百姓基本民生需求。
(二)保障规划落地
按照菜市场布局规划要求,确保菜市场规划落地,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确保菜市场与居民区建设同步完成,保障居民区周边有菜市场覆盖。
五、完善政策,加大扶持
设立青浦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专项资金,用于菜市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设立青浦区菜市场建设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纳入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对菜市场新建改造、产权回购、转型发展、保供稳价、创先评优等进行补贴,为“菜篮子”建设提供财政保障。
(一)推动新建改造
鼓励菜市场升级改造,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于新建改造验收通过的菜市场,且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新建改造补贴。
(二)推动产权调整
支持街镇对非公有制产权的菜市场进行资产回购,实现政府对菜市场的主导权,引导菜市场回归公益性。
(三)推动转型发展
鼓励菜市场经营公司积极探索菜超结合、超市化经营等新型经营模式,提升菜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病媒防疫水平。
(四)推动微菜店布点
积极响应市级号召,顺应快速变化的消费习惯的需求,鼓励网订店取、无人售卖等模式的“智慧微菜店”在我区社区、医院、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开设站点。
(五)推动平价专柜
菜市场内设置绿叶菜供应平价专柜,有3个以上绿叶菜品种低于市场价15%-20%的价格销售,由菜市场内蔬菜经营户轮流值守专柜。
(六)推动直销直供
菜市场、超市设置产销直供专柜,鼓励农业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入驻,减少流通环节。鼓励街镇、企业搭建社区直供平台,组织合作社、蔬菜种植企业、副食品生产企业到社区开展直销活动,从“田头”直通“灶头”。
(七)开展创先评优
鼓励标准化菜市场参与“星级菜市场”评选,提高标准化菜市场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提升营运水平
1.加强食品安全建设。支持菜市场配置快检实验室、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食品安全设施,保障食品安全设施能够正常有序运转。
2.加强生产安全建设。菜市场作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支持菜市场加强生产消防安全、防恐防暴建设,提升菜市场生产消防安全、防恐防暴工作水平。
3.加强公共卫生建设。设置固定创卫及健康教育宣传栏,加强社会宣传。加强菜市场内外环境管理、病媒防治、卫生消毒工作,保障菜市场病媒防治设施配备以及病媒控制达到创城、创卫等标准。
六、严格规范,提高管理水平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标准化菜市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
(二)加强日常管理投入
标准化菜市场经营应完善各项设施,配备一定的经营、管理、服务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和设备更新维护,落实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三)推进集约化管理
鼓励专业的市场管理公司对各类标准化菜市场进行集约化管理,培育或引进成熟的市场管理品牌企业,逐步提升菜市场规模化经营程度,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菜市场整体管理水平。
(四)促进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菜市场经营管理者成立行业协会,发挥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标准化菜市场的管理工作,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自律活动,提高市场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
七、明确职责,建立长效机制
(一)明确监管职责
区经委会同规土局负责全区标准化菜市场的总体规划,并负责标准化菜市场规划的协调、指导和管理。
区农委负责我区农产品种植生产工作,与经委探索蔬菜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社(合作社)区(小区)对接模式。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标准化菜市场依法经营、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区财政、税务、规土、房管、公安、卫生、城管、消防、环保、绿化市容和建设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标准化菜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二)明确属地管理
各街镇积极履行属地政府职责,将标准化菜市场列入社区商业管理范畴,每年定期研究,积极推动菜市场项目建设,保障菜市场规划布局落地,对本区域内标准化菜市场及周边的环境和秩序进行管理,加强菜市场建设管理财政投入,组织参加“星级菜市场”创建等活动。
(三)强化工作考核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将菜市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病媒防疫、环境卫生等工作纳入对街镇的条线考核中。
(四)健全追究机制
各街镇要加强对标准化菜市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对标准化菜市场中出现的食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事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附则
本意见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青浦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