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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新镇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E6115000-2016-001

主动公开

华府〔2016〕3号

2016.01.27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附件

华新镇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青浦区创建创业型城区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5〕222号)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5〕55号)文件精神,围绕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围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镇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探索创建创业型社区新路,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激活创业主体,保护创业成果,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实现全镇劳动者充分就业,努力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创、就业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根据青浦区创建创业型城区的三年(2015—2017年)工作目标,把握重点,落实目标,强化举措,完善工作体制,扩展工作领域,谋求突破创新,形成 “八一型” 创建工作格局,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

具体指标:利用三年时间(2015—2017年)推动实现110名劳动者实现成功创业(帮扶引领青年大学生创业65人),培育一批创业典型;实现带动就业740人;创业培训300人;基本建成政府政策支持,创业环境良好,创业渠道多样,创业品牌丰富的创业型社区。

三、工作任务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镇、村(居)两级都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条线抓落实、社会各方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全民创业政策落实力度,根据实际,完善配套措施,使创业者充分得到就业创业政策的支持,形成门槛低、覆盖广的创业环境。

——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形成镇、村(居)全面覆盖的创业培训网络,确保全镇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和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建立多层次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创业实训,确保初次创业者得到综合的政策扶持和服务,提高培训后创业成功率。

——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镇、村(居)两级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和服务队伍,建立健全镇、村(居)两级创业服务公共平台、创业信息服务网络,形成基本成熟的创业服务体系。

——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做到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进度定期督查,工作机制规范运行,工作成效严格考核,促进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主要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形成一个工作机制。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经发办、受理中心、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政策对接落地。形成“1+X”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由镇人民政府出台一个总体文件,各村(居)委、相关部门作为X个组成单位共同推进,凝心聚力、强基固本,倾力打造创业之镇。

2.发挥孵化功能,建立一个示范基地。围绕我镇主导产业,建立一个镇级基地——华民孵化示范基地,逐步探索形成由“综合孵化器”构成的分阶段、分领域、网络化的孵化培育模式,并由此辐射带动村级创业基地建设。

3.加强创业服务,建立一个数据库。对辖区内创业实体以及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其创业意愿、实际困难、创业能力和实体的经营状况等,分类汇总后建立数据库并进行动态跟踪,实时反馈更新。

4.提供专业指导,设立一个服务窗口。配备专兼职创业咨询师,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全方位一站式的创业服务。

5.创新培训模式,强化一批创业主体。实行阶梯式创业培训,根据创业者的不同创业阶段,针对性提出:第一模块是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激发“要创业”的热情;第二模块是创办企业培训,增强“能创业”的素质;第三模块是改善企业培训,提升“会创业”的技能;第四模块是扩大企业培训,提高“创大业”的能力。四套模块既可以是阶梯式提升又可以是针对性的独立模块创业培训。

6.推行牵手工程,营造一片创业氛围。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与创业成功人士结对帮扶,开展"创业者沙龙"交流传授创业经验、到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实体实地参观等活动,在全镇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能创业、创成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7.搭建宣传平台,落实一套优惠政策。在市、区两级鼓励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华新镇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见习工作奖励的实施意见》,完善鼓励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同时设立创业就业宣传栏,组建创业就业指导服务队,开展创业就业政策“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系列活动。

8.弘扬创业精神,培树一批创业典型。通过“创业明星评选”,大力推广巾帼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残疾人自强创业等特殊群体的成功经验,弘扬创业精神,展示创业风采,积极引导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走自主创业的道路。

五、实施步骤

围绕《青浦区创建创业型城区工作实施意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

探讨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坚持贯彻各项机制。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宣传鼓励创业型社区相关信息,在社区营造积极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社会各方对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做出创建工作的亮点。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创建工作对我镇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劳动者想创业、会创业,勇于在创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通过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2.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通过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相互促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

3.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扶持创业政策、激励措施和创建工作进展;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在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挖掘创业先进典型,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大力培育创业精神,积极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华新镇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华新镇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华新镇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  峰

副组长:朱  勤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民     经发办

王关平     社发办

毛雪强     资产公司

田爱国     党群办

朱  妲     经管中心

陈  钢     社管办

李秀平     腾溪公司

金建明     农服中心

金晓萍     团委

钱志强     华民公司

徐剑峰     受理中心

曹永辉     办公室

蔡大明     工会

潘惠芳     妇联

         各村、居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受理中心,负责创业型社区创建的日常工作,由徐剑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由接替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