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组建华新镇2017年度中小河道整治项目工程(陈洞江、任家浜等)法人管理机构的批复
QE6910000-2018-001
主动公开
华府〔2018〕3号
无
2018.01.10
青浦区华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成立华新镇2017年度中小河道整治项目工程(陈洞江、任家浜等)法人管理机构的请示》(农服中心〔2017〕4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
原则同意组建华新镇2017年度中小河道整治项目工程(陈洞江、任家浜等)法人管理机构,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能,切实履行建设单位职责,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特此批复。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