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谈家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E6001000-2022-024
主动公开
华府〔2022〕28号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2.07.11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研究决定:
谈家毅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财政所副所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徐新华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许吉意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杨丽贤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胡焕焕同志试用期已满,任华新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6月算起)。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