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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田间窝棚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2.03.13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据统计,华新镇现有耕地面积18625亩,均已在2006年流转给村民委员会,由村统一经营承包。其中,蔬菜种植面积6500亩,以种植绿叶菜为主。从2006年至今,已建成设施菜地2120亩,其中400亩为保护地菜地,其余均为露地设施菜地,菜农以外来人员为主,而且均居住在田间棚舍内。据各村上报及农服中心实地考察,全镇田间窝棚739间,13186平方米,田间住户576户,1936人。

近几年来,来沪蔬菜种植户在本镇田间搭建窝棚成为蔬菜生产中较为普遍的现象,给增粮减蔬、蔬菜安全监管、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村容村貌的整洁以及社会管理、生产安全等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隐患。这种现象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和要求不相适应,与华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更不相匹配。根据市、区两级要求,结合本镇蔬菜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就改善蔬菜生产外部环境,开展田间棚舍综合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建设大都市新郊区、新城镇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为目的,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的,科学规划布局,增粮减蔬,为地方经济安全运行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治理原则

(一)实行“谁出租、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各村民委员会为责任实施主体,切实担负起对外来菜农的管理责任,规范土地流转,在流转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准搭建田间窝棚,并负责帮助来沪蔬菜种植户协调解决其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田间窝棚的产生。

(二)实行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的原则。不同村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各村要根据辖区内田间窝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拆除整治方案,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行治理和监管并举的原则。规模小、区域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是当前本镇蔬菜生产的主要薄弱点。为此,要从根源上控制治理和规范经营,治理和后期监管两手一起抓,理顺和规范土地流转和生产秩序,将本镇蔬菜生产纳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三、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区域内农田无窝棚,安全得到全程监管,生产稳定,供应保障,效益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水平达到80%以上。

(二)任务及时间节点

本次田间窝棚整治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1229

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摸清窝棚底数,制定方案。

2、整治拆除阶段(316月底)

1)至4月底全镇各村主要道路沿线田间无窝棚。

2)至6月底全面完成区域内田间窝棚拆除治理任务。

3、验收阶段(71730

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城管、拆违、规土所、安监中心,将各村的治理情况逐一验收,并将田间窝棚整治验收情况报镇党委、政府。

四、政策支持

(一)扶持村级合作社,享受市、区两级财政支农扶持政策。凡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治任务的村享受区、镇财政补贴。

(二)凡在时间节点内不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村,不予享受镇政府土地流转等支农补贴,同时不享受区、镇财政补贴。

(三)对已完成农田窝棚整治的村,如田间又有窝棚出现,实行一票否决,不享受区、镇农田支农补贴。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成立农田窝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田间窝棚整治指挥、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镇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规土所、拆违办、综治办、公安、城管、安监中心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成立由村主任任组长的治理工作小组,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推进。

(二)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村根据区域内田间窝棚的基本情况摸底造册,农服中心对村上报的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汇总(附件一),同时各村根据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制定整治拆除方案报农服中心。

(三)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田间窝棚综合治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以各村为责任主体,负责管辖区域内的田间窝棚拆除。凡按照时间节点拆除的,填写田间窝棚整治验收表(附件二),由农服中心、拆违办、规土所等负责验收工作。

(四)明确目标,加强考核。根据治理目标,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并将综合治理验收效果纳入年度考核中。

(五)加强监管,确保长效。要坚持综合治理和后期监管并重,建立和健全以村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制,确保农村生产稳定,农村环境优美,社会和谐。

附:1、田间窝棚摸底统计表

       2、田间窝棚综合治理验收申报表

  

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