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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新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12.04.11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加强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区政府、区食安委和镇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镇特点,提出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实现监管资源共享,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进一步推进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和诚信建设,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深化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采取最严厉的准入、监管、执法、处罚、问责措施,努力提升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总体目标: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稳步提升,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持全镇食品安全有序可控。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统筹协调服务,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1、构建完善食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按照区食安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责任制,将工作重心下沉,加强街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落实人员、场所和工作经费;目前,我镇食安委、食安办、各村(居)食品安全联络站均已建立,食安办成员单位各成员,各村(居)联络员、信息员均已定人定位定职责,全镇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触角已经延伸到各村居民小组。建立健全镇食安办工作机制和制度,推进镇食安办的有效运作。今年要完善和调整街镇食品安全力量,充实食品安全检查员、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发挥村(居)食品安全联络站作用,实行分片包干的网格化监管,并与工商、食药监、城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确保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都有人负责监管。

2、加强综合协调。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镇食安办要加强与食监、工商、农服、城管、公安综合协调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监管合力,积极应对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搞好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绩效考核和问责。今年,食品安全已经列入到镇政府的绩效考核和制约考核之中,镇食安办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考核评价细则,并在年终考核中严格执行。同时制定了食品安全行政问责机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镇食安办适时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和问责机制,严格依法履职,严格管理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强化企业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1、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管。按照最严的准入要求,进一步完善蔬菜、水产品等市场准入、产地(或产品)准出制度,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要坚决强制退出,依法吊销企业许可证。通过开展错时监管、突击检查,跟踪复查等有效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2、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员工培训、企业自检、源头管理和溯源、食品添加剂管理、供应商实地查验、变质和过期食品销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及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等制度,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质量执法,主动发现隐患,发现后立即采取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直至强制取缔等严厉措施。

3、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完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监督、抽检、处罚等信用档案,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生产经营,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曝光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同时,积极扶持诚信守法优质企业,有力促进本区食品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三)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的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全镇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突出问题和难点、热点,2012年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工作并探索整顿效果评估:

1、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开展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5、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6、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四)加强应急处置,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1、加强舆情监测和舆情研判。主动发现和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社会热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积极回应各方诉求,解决群众困难。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各成员单位、村(居)要组织开展区域性及部门为主的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积极推广运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电子监管系统、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配备必需的快检、现场调查取证设备等,增强各环节、各领域的监管力量,充实基层监管技术装备,整合各监管部门检验检测信息数据,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六)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群防群治社会氛围

1、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按照《青浦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全力合作,开展好行业培训、交流、创优等活动。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种养植环节:12316;生产环节:12365;流通环节:12315;餐饮环节:962727

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充分发挥村(居)、中小学校等基层力量和专业力量,积极组织各类志愿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监督工作,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监督的作用。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科普知识的宣传,着力推广“食品安全在行动”的宣传报道,探索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并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曝光。

4、积极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农服中心要认真落实农业投入品的检测检验工作,确保农业投入品投放市场前的安全,认真加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设施建设,健全菜市场安全管理信息追溯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食安办自身建设。镇食安办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主动牵头协调,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抓整改落实,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主动服务指导,为有关部门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为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出谋划策。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加强指导。镇食安办由几个成员单位组成,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信息及时互通,实现无缝衔接;镇食安办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加强督查和评估。今年,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和制约考核已经制定并下发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镇食安委要根据工作计划对各村(居)开展考核、评估。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居)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行政问责制度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信息报送,各村()每月至少向食安办上报一篇食品安全工作信息,信息要求篇幅不限,但要精简、务实。年底,镇食安委会将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年终考核。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