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温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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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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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各村(居),各镇级事业单位、镇级公司,机关各办: 为切实加强我镇高温和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世博会运营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的稳定受控,现将青安监管[2010]31号《关于转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温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并于10月15日前将检查小结以书面形式上报至镇安管中心,联系人:胡佩青,联系电话:59797105。 请各村(居)、镇级公司将此文件印发至所属区域内下属企业及街面商铺(化工、油漆经营户等)。 附件:《关于转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温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一○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