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工作考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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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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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3
各村(居),各镇级事业单位、镇级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的督查,进一步协助企业落实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对各村(居)、公司、各相关单位开展安全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范围 各村(居)、公司、实地型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重点监控单位)。 二、考核办法 按照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采用百分制考核。 三、奖惩办法 华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火安全、交通安全工作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经上报审核后予以兑现。 四、本考核意见由华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华新镇2010年度安全生产、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督查考核标准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