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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0.12.07

各村(居),各镇级事业单位、镇级公司,机关各办,各相关单位:

11月份以来,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了多起重大或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115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1115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居民公寓又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两次火灾共造成72人死亡。1113,清华大学修缮中的百年建筑也发生了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也是无法估量的。

为认真吸取这几起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根据“11.16”全市防火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沪青消联(办)[2010]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市民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量大增,加之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庆典、商业促销、文化娱乐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趋多,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火灾风险增加,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对此,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判本辖区、本系统冬季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冬防工作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对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三年重点目标进行任务分解,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巩固世博消防安保成果,全力确保岁末年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明年消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一要按照《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冬季防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认真吸取吉林商业大厦火灾事故和上海胶州路居民公寓火灾事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大中型商场特别是大体量全封闭建筑的专项检查和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三要广泛发动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大对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物资仓库、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宿舍、危棚工棚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保持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巩固世博会期间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大对尚存火灾隐患的跟踪督改力度,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不增“新量”。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传播“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

要持续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一要充分利用村(居)安全宣传栏、电子宣传栏等媒介,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二要以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冬防宣传重点,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员工进行疏散逃生演练,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增强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要经常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发展壮大村(居)消防志愿者队伍,指导市民群众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加强对孤寡、病残、独居老人、弱智和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监护。四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和人员密集、化危场所从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四、加强辅助决策和工作督导,确保冬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把握消防工作客观规律,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社会力量,共同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重点督查各单位冬防工作部署、消防宣传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各单位冬防工作进展情况需定期通报。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