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华新镇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1.03.08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保障广大妇女身体健康,根据区有关精神及上级统一安排,我镇将于2011年3月14日至4月下旬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妇女病筛查工作。这是我镇进一步做好妇女常见疾病筛查,妇科肿瘤早发现、早治疗的一项指令性任务,也是我镇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有效地为妇女办好事、做实事。现将2011年我镇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筛查对象 按照每两年筛查一次的工作要求,今年妇科常见疾病筛查的对象为已婚至65岁妇女。 二、筛查日期 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4月下旬(各单位筛查安排详见附表)。 三、筛查人员组成 由区卫生局按市统一要求组成的专业体检队,全面负责筛查和治疗工作。 四、筛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妇女主任具体负责筛查的宣传发动,并在筛检当天负责带队,使我镇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出检率达80%以上。 五、筛查范围 筛查疾病主要包括:生殖道感染、妇科常见疾病、生殖系统恶性肿瘤、乳腺恶性肿瘤等。 六、筛查经费 筛查费用为60元/人。 1、经费负担办法: (1)在职女职工的妇科检查经费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自行筹集解决。 (2)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但无单位的本镇户籍农村妇女的检查经费,由区合作医疗基金负担。 (3)无单位的城镇居民妇科检查经费由区财政和村各半负担。 (4)退休妇女和困难家庭妇女妇科检查收费标准(35元/人)和经费支出渠道不变,由区财政和村各半负担。 2、经费收支办法 各单位筛查时由带队人携带空白支票,交区妇保所收款人员(人数少的单位可带现金);待筛查完毕后,核对人数,按经费收支渠道进行计算,并领取收费凭证。 特此通知。
附:1.华新镇2011年北片地区妇科疾病筛查日程安排 2.华新镇2011年南片地区妇科疾病筛查日程安排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