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新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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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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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9
各村(居),各镇级事业单位、镇级公司,各相关单位: 现将华新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华新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李进军,电话:59797105、13611798199;华新派出所 曹赟,电话:59791075、13761691979;凤溪派出所 诸亿芳,电话:59770276*12、13585588228。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华新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青浦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五大”活动推进情况,华新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与青浦区消防委同步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战役目标 通过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农村火灾隐患,并综合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强力剿除重大火灾隐患,火灾起数、伤亡数、损失数明显减少,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华新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由分管副镇长尤洪明为组长,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姚臻,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曹赟、诸亿芳,武装部副部长曹建华为副组长,两部门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整治、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职责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镇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职能部门、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组织发动各村(居)、开发公司、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华新、凤溪派出所要积极当好当地政府的参谋,推动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领导;明确专兼职消防、治安、社区等警种在“清剿火患”战役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全面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建立网格化排查整治机制,按照警力配置要求,合理划分网格,并对网格内的每一家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有关情况录入到消防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系统和警务综合信息平台消防子系统,并建立健全排查基础数据台帐。 四、清剿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单位,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内容易存在的建筑耐火等级、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各村委辖区范围内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单位,由各村安全干部负责排摸造册、查找消防安全隐患并上报至辖区派出所、镇安管中心;华新、凤溪集镇上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单位,由辖区派出所直接排摸造册、查找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基础台帐,并对这些小单位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整治。对村属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内容易存在的建筑耐火等级、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由各村安全干部负责排摸查找消防安全隐患并上报至辖区派出所、镇安管中心;华民公司、腾溪公司所属企业分别由两公司安全干部负责排摸查找消防安全隐患并上报至辖区派出所、镇安管中心。 (二)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复查前期已排查单位、场所的隐患整改情况;对尚未排查到的单位、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隐患和违法行为。地下空间由武装部牵头,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和派出所配合完成。此项工作由安全管理事务中心、派出所、武装部三个部门协调完成。 (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责任单位未制定整改方案,未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未落实整改经费等问题。重点整治责任单位由派出所牵头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等政府各部门联合整治,力争在2012年2月份前消除一批消防隐患、整改一批消防隐患、关闭一批消防隐患严重但拒不整改的企业。 (四)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整治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商店存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要求落实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销售,储存仓库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同时,加大对可疑交通工具、闲置厂(库)房和出租房的排查力度,重点整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此项工作由两个派出所负责完成。 (五)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场所。重点整治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未落实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临时搭建物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室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场所内疏散通道堵塞、锁闭,乱拉乱接电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应急处置预案不熟练掌握,活动期间巡查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由派出所在节日期间按消防安全检查方案检查监督并整改或处罚。 (六)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和区域。针对我镇实际情况,要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区域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此项工作主要由派出所排摸并重点研究解决。重点整治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未按生产工艺技术规程操作等隐患和问题,此项工作由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排摸、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11月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已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其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重要措施,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清剿范围及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11月初至2月6日)。在前阶段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到天,责任到人。全镇各相关部门及派出所组成若干检查组,明确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深入社区、农村、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的战役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7日至2月29日)。华新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结“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网格化排查整治机制。一是建立以警务责任区为基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络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并建立健全工作档案,确保单位、场所排查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火灾隐患逐级排查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排查责任,对前期已完成的排查任务,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对未排查到的单位、场所要迅速组织排查。三是建立检查人员分片包干工作机制,将排查任务落实到个人。四是将已排查单位、场所的相关情况及时录入到消防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系统和警务综合信息平台消防子系统,并建立健全排查基础数据台帐。 (二)建立刚性执法工作机制。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该拘留的拘留、该关停的关停、该重罚的重罚,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建立火灾隐患宣传曝光机制。结合宣传贯彻《上海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细则》和市政府“1号实事工程”、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作用,全面掀起新一轮的消防安全宣传风暴。大力宣传“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并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加强对96119消防举报热线的宣传,不断扩大市民群众对热线的知晓度,着力形成全民查找隐患、全民消除隐患的工作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剿火患”战役是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确保全年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工作举措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通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奖惩工作。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机关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年终考核、评先创优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领导问责,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单位要于每月6日、16日、26日将“清剿火患”战役情况以《村小旅馆、餐馆等小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和《村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至派出所,同时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管中心)备案一份。
附:1.《村小旅馆、餐馆等小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 2.《村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