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镇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员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排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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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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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9
各村(居),各镇级事业单位、镇级公司,各相关单位: 近期,本市号牌大客车在各地连续多次发生侧翻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其中“9.14”浦东外环企业客运班车侧翻更是造成了11人死亡、13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青浦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青安交联办〔2011〕8号文件的总体部署,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华新镇政府决定对全镇车辆及驾驶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并在年底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强化宣传阵地建设,主要工作有: 一、企事业单位车辆、驾驶人员排摸及宣传 对我镇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摸,对单位所有车辆,包括租赁、挂靠车辆驾驶人员信息逐一登记造册,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同时要以客运班车使用单位为重点,根据春节、清明、夏季、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防范宣传,并形成宣传工作台帐。我镇企事业单位车辆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混凝土搅拌站的混凝土搅拌车; 2、物流公司的货运车辆; 3、较大企事业单位的通勤车辆(上、下班接送客车); 4、学校校车。 二、社区车辆、驾驶人员和各类显示屏的排摸宣传 对辖区内村(居)委开展排摸,对社区居民车辆、驾驶人员(包括外来暂住人员及车辆)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此项工作于明年3月底前完成。同时对各村(居)委内LED、字幕等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摸底登记,并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或标语等,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各项车辆及驾驶人员等台帐均要生成内容详细的电子文档;其中客运班车要填写行驶线路,私家车辆、驾驶人员信息必须要有移动电话联系方式,便于开展手机短信提醒。 联系人: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钱鹏,电话:59790519、13795423284。 附: 1.村(居)车辆清册 2.村(居)驾驶人员清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