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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新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1.11.09

各村(居),各镇级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本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安监管监二〔2010180号)的精神,《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程序》、《青浦区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特制定《华新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村()、镇级公司,各相关单位参照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方案并认真督促列入本案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备案工作。

各村()、镇级公司请将此文件复印印发至所属区域的下属单位,并遵照执行。

  

附:1.《华新镇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方案》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

  

  

  

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