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华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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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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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8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青浦区华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青浦区华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2012 年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推进大会精神,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确保市容环境整洁美观,市政设施运行有序,深入推进城乡环境长效常态管理,切实提升我镇的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突出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城乡环境整体面貌。具体目标:要在今年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测评中,位居全区前列。 二、整治任务 (一)市容市貌问题 针对去年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测评以及区对镇市政市容管理工作考评中反映出的问题,切实加强市政市容管理,开展全镇市容市貌整治活动。 (二)农村环境问题 针对农村环境存在的重点问题,积极推进农田棚舍、村庄改造的专项整治活动。 (三)行业管理问题 针对目前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建筑工地、河道、非法客运和建筑渣土的专项整治活动。 (四)重点顽症问题 针对目前城乡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顽症,开展废塑料堆场、违法建筑以及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活动。 三、职责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体原则,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涉及行业管理的各项整治工作由镇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 (二)镇城管分队(拆违办) 1、负责市容市貌问题和建筑渣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2、负责建筑工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集中整治;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3、拆违办负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按照属地化原则开展各自区域内的整治。 (三)镇社发办 负责推进村庄改造和农村环境整治,对照“六化”(道路硬化、河道净化、墙面白化、村宅绿化、村庄美化、素质强化)标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四)镇规保办 负责非法客运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五)镇经发办 负责废塑料堆场以及民办农贸市场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负责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六)镇农服中心 负责农田棚舍、华新、凤溪两个公办农贸市场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工作。 (七)镇水务所 负责河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集中整治,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等相关配合工作。 (八)镇文体中心 负责华新、凤溪公园内部的环境整治,加强绿化补缺、养护工作。 (九)各村(居) 负责辖区内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强辖区内疏导点的日常管理,开展辖区内交通主干道两侧堆物整治,配合条线开展专项整治。 四、时间节点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安排为5月上旬至12月底,分五个阶段推进实施,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上旬至2012年5月中旬) 镇政府召开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建立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部门、各村(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好人员配备,制定工作计划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5月中旬至2011年6月中旬) 各职能部门、各村(居)按照镇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和各自制定的计划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消除难点顽症问题,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6月中旬至2012年9月底) 召开现场推进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防止出现回潮现象。 (四)检查评估阶段(2012年10月上旬至2012年10月底) 由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相关部门的整治活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我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五)迎接考评阶段(2012年11月上旬至2012年12月底) 根据市政市容管理工作考评和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测评的有关要求,对照测评指标体系,各职能部门开展集中自查自纠活动,落实相关措施,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年终考评,确保考评成绩位居全区前列。
附:2012年华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