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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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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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5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村(居)、开发公司、镇直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监管宣〔2012〕54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青安监管〔2012〕13号)的工作部署和活动要求,为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2012年华新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宣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新容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镇长尤洪明任组长,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姚臻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派出所、经发办、规保办、社发办、综治办、工商所等单位领导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管中心)层面 1、主要负责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在各村(居)、集镇人员密集型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应急演练、事故警示、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安全法律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2、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52家企业开展整治活动。进行复查、整改、处罚,直至关闭、搬迁。 3、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企业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4、组织或督促企业紧密依靠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能力和安全管理能级。 5、6月11日至15日(第2周),参加青浦区《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复赛,安管中心派出领队一名,并选派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为参赛队。精心组织,争创佳绩。 6、6月18日至22日(第3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7、参加青浦区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迅速传达贯彻。 8、7月上旬,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安全干部、开发公司、镇直属企业召开2012年华新镇“安全生产月”总结会,总结活动期间的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并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安全工作。 (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层面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今年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内容(具体方案详见《华新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行业特点,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 1、交通运输 责任部门:派出所、市政市容 2、建筑施工 责任部门:规保办 3、烟花爆竹 责任部门:派出所 4、民用爆炸物品 责任部门:派出所、经发办 5、废品回收 责任部门:经发办、综治办 6、6月25至29日(第4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周活动。继续巩固深化“小手牵大手,安全千万家”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开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车厢课堂。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演练,确保学生安全。 责任部门:社发办 (三)各村(居)及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各村(居)、开发公司要组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本质安全。在作业场所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和宣传画,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各直属企业按照以上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相关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主题,认真谋划,积极策划、组织和实施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实现安全生产月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源头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开发公司和镇级直属企业要根据本区域和行业特点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要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向华新镇安委会办公室反馈活动信息。7月2日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村居、开发公司和镇级直属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结报送至华新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永辉,电话59797105,RTX:李进军。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