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项目前期评审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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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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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5
各村、镇级直属公司、机关各办: 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为加快我镇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推进节能减排,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华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实施项目前期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产业导向原则。通过项目评审,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壮大重点产业发展规模,形成产业特色和集聚效应。 2、土地集约原则。通过项目评审,促使入驻项目注重提高资金密集度和土地投入产出效益。 3、量质并举原则。通过项目评审,促使招商引资过程中不仅重视项目数量,更注重项目质量、做到项目的量、质和效益相统一。 4、科学评价原则。项目评审既要对项目的背景、产品及市场等进行定性分析,又要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用地所需等进行定量分析,以确保项目评价的客观、真实、准确。 二、组织实施 1、成立华新镇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担任组长,项目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成员单位由镇办公室、镇经发办、镇规保办、镇安监中心、镇工业园区、各招商主体单位(村、华民、腾溪)组成。 2、本镇区域内的需改扩建企业、注册型企业、实地型企业均需实施评审制度。各招商主体单位需在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项目实行报送制,申请单位按申请要求选择填写(附表一)《华新镇企业改扩建项目申请表》、(附表二)《华新镇实地型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申请表》、(附表三)《华新镇注册型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申请表》,以及申请项目主要内容评估书。镇经发办根据项目的数量原则上每月至少一至二次会同成员单位,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投资人汇报,并对项目进行评估,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评审主要内容 (一)注册型企业对项目的税收产出和安全诚信风险进行评估(由开发区总经理会同公司部门把关、审核,每月报镇分管领导)。 (二)实地型企业评估内容 1、产业导向评估。主要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发展及项目选址的要求发展方向进行评估。同时,对项目受政策变化影响的程度和潜在政策风险进行分析。 2、环境影响评估。主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包括项目建设、生产过程及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指导项目向区环保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申请。 3.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进行评估。并指导项目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4、项目规划评估。主要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土地房屋单位面积投资率、销售产出率、税收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就业等指标进行测算评估。 5、产业能效评估。主要对项目的产值能耗、产值水耗进行评估。 四、产业指导 公告园区以外发展项目必须位于规划集中建设区内,符合优先发展上海市9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及其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推动“优先发展类”产业形成规模,提高产业竞争力;引导“鼓励发展类”产业转型升级,进行产能调整;控制“限制发展类”产业新上项目;坚决制止“禁止发展类”产业的投资。 (一)嘉松中路沿线以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改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沿线的改扩建。禁止石材、四大行业、箱包、家具、喷涂等限制性产业的发展。 (二)各村经济小区有证工业用地,原则上不支持原有产业的改扩建发展。如要改扩建必须符合产业导向、土地产出率、节能降耗等各方面综合评定。 (三)未批先建工业用地项目,原则上控制改扩建,维持原状。对符合产业导向,具有一定技术、资金、产出优势和发展需求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经评估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促进集约用地,鼓励对老旧工业厂房改造和低容积率地块的扩建,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拓展空间。 五、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投资人必须向镇经发办承诺:改扩建项目以1万元/亩作为项目投资信用保证金和项目建成后的税收回报率。 公告园区内项目税收产出率不低于40万元/亩/年;民兴、凤北、核减区内项目税收产出率不低于20万元/亩/年;各村工业点内项目税收产出率不低于10万元/亩/年。各招商主体单位同时要对评估小组作出担保,其担保内容为《申请表》中表述的内容。 六、其他 项目运行涉及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审核,相应责任谁受理谁承担。 评估内容解释权归由经发办负责。
附:1、华新镇企业改扩建项目申请表 2、华新镇实地型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申请表 3、华新镇注册型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