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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华新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6.03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3年华新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363

  

  

  

  

  

2013年华新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市委宣传部、市安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青浦区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活动要求,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开展2013年我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一系列部署,以“抓两头、控中间、夯基础”为重点,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为落脚点,突出国际化特大型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特点,积极开展“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为华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130

四、组织机构

由镇长张炜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尤洪明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任组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尤卫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村(居)、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活动

1.各村(居)、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各区域实际,采用悬挂横幅、安全宣传进社区、在LED屏等新闻传播媒体上投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继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和车箱课堂安全常识教育宣传活动。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应急演练、事故警示、知识竞赛等活动,学习法律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2.各村(居)、相关单位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本质安全。在作业场所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和宣传画,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

3.在全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作业岗位为重点的应急处置演练;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暨“安康杯” 知识竞赛。

4.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于“安全生产月”结束时一并上报活动办公室。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5.规保办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在建筑工地等场所大力开展宣传和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特大型城市安全生产存在的新情况、新特点,紧密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广泛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企业增强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完善隐患治理措施。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村(居)、相关单位要采用悬挂横幅、安全宣传进社区、在LED屏等新闻传播媒体上投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战线上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

(三)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及时向“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上报活动信息。71日前,各村(居)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至“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上报。联系人:钱美仙,电话:5979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