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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7.12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各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3711

华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华新镇加快转型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我镇人居环境、容貌秩序和发展环境,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联动协作”的总体思路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实施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环境卫生、三违现象、无证经营等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管理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整治农村乱堆物、乱设摊、乱倒垃圾、黑色广告等问题,使农村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

2.对全镇黑臭河道进行有效治理;

3.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筑蔓延,使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建筑得到基本清理;

4.查处无证茶水炉经营点、无证废品收购站(点)等各类非法经营场所;

5.切实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实现辖区农田无棚舍。

三、具体任务

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社发办:配合各村做好环境卫生的自查和整治工作,对整治后的长效巩固进行督查。

综治办:牵头负责开展无证废品收购站(点)、无证茶水炉经营点的整治。

规保办:对农村违规建房及一户两宅等问题进行整治。

农服中心:牵头开展田间窝棚和黑臭河道的综合治理。

环卫所:负责河道整治,并参与各村环境卫生整治。

绿化公司:配合各村开展整治后的绿化补植和维护工作。

城管中队:配合各村对跨门经营、乱设摊、乱堆放等影响市容面貌行为进行整治。

拆违办:对各村违法建筑等现象进行整治。

水务所:配合开展辖区内黑臭河道的治理工作。

安监中心:配合各村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时间安排为6月上旬至8月底,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具体如下:

(一)全面整治阶段(6月上旬—7月下旬)

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开展自查摸底,并形成自查报告,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计划方案,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消除难点顽症,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和管理水平。整治期间,各相关职能部分要积极配合。对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责任部门牵头协作。责任部门要不定期督查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长效巩固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各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活动进入收尾阶段,整治活动有实质性效果,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防止出现回潮现象。镇政府组成督查组,进行回访检查,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督查所属村或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以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

对各村、职能部门的整治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先进,总结治理活动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抓好组织落实。尤其是各属地村,要主动发现自身不足,积极开展整治,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活动面广条多量大,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交流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互相支持、相互帮助,杜绝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要确保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依法行政,规范操作

各单位、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敢于碰硬,同时又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做到程序到位、规范操作。

(四)专项考核,奖罚并重

     各单位、部门要把此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活动作为现阶段主要工作来抓,对整改不力的将实行问责,追究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