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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体性劳资纠纷联动调处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3.07.15

各村、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功能齐全、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完善我镇对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联动工作机制,将处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在《华新镇人民政府处置劳资纠纷应急预案》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率先转型发展战略要求,围绕建设“富强、幸福、人文、和谐”新华新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预防和协调群体性劳资矛盾为核心,努力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局面。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基本目标是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最大限度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管理,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采取科学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水平。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引进、谁负责、谁主抓”相结合的原则,企业所属村是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处置第一责任人或共同责任人,引发事件的问题由相关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

(四)快速处理,就地解决。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华新镇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镇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为切实加强联动统筹协调,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责任体系,各村、经济开发公司及工业园区基层责任单位应当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劳资条线领导任副组长,工会、人民调解、招商、安全、平安工作站长和就业援助员等成员组成的劳资纠纷处置工作小组,形成劳资纠纷工作专人抓、专项抓、共同推的镇村两级工作网络,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深入实施。

(二)职责分工

1.受理中心: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加强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组织人员定期开展辖区内企业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负责收集、梳理、汇总企业劳资矛盾信息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区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汇报;积极协调处置劳资纠纷事件。

2.信访办:协调各部门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交办、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劳资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

3.总工会: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范用工;加强员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员工依法理性维权;参与调解劳资双方劳动争议。

4.司法所:参与调处企业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5.综治办、派出所:强化治安巡查队对全镇动态监控,密切关注重点企业(特别是涉外企业)劳资动态并及时掌握情况;维护纠纷现场秩序,依法处置劳资纠纷一方串联、闹事、非正常上访等违法行为;依法对采取违法手段追讨工资或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不属于劳资纠纷范畴而假借劳资纠纷名义进行聚众闹事的行为进行处理。对采取逃匿方式或恶意拖欠工资,致使劳动者难以追偿其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行为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严格依法处理。

6.村、开发公司、工业园区:搭建相应班子,配备专人,建立和处置劳资纠纷工作预案;开展辖区内企业日常监管和排查工作;及时处置化解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动预测预警机制。各成员单位及各村要坚持“源头预防为先、基层化解为主”的方针,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置企业不稳定因素,并按企业欠薪数额,或预测劳资纠纷涉及劳动者人数和预估事态可能危及程度,联合做好预测预警。

1.黄色预警:发现企业拖欠工资1个月,或者涉及资金总额在10万元以下,或者预测涉及情绪不稳定员工在10人以下,预估社会影响程度较小的发出黄色预警。由受理中心会同属地村(开发公司或园区)负责督促整改,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

2.橙色预警:发现企业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或者涉及资金总额在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或者预测情绪不稳定员工涉及在10人以上100人一下,预估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发出橙色预警。由受理中心于当日报区人保局,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由镇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受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同时介入处置。

3.红色预警:发现企业经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仍不执行到位的,或者有转移资产、法定代表人隐匿、变卖设备意图的,或者预测情绪不稳定员工涉及在100人以上,预估社会影响程度重大的发出红色预警。迅速启动村级应急预案并组建专项工作组,进行专题研讨,部署方案。

(二)建立联动调处运行机制。当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时,应启动以下调处程序。

1.群体性劳资纠纷发生后,所属村(开发公司或园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秩序,积极调处,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将具体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小组赶赴现场,组织相关部门或请区局专家会商,为调处纠纷提供技术上和政策上的指导,并将事件情况向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汇报,特殊情况下可提请组长现场调处纠纷。

3. 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和向组长汇报事态进展,直至事件处理完毕;当发生集体上访、阻断交通、围堵冲击政府机关等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华新镇群体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启动应急程序,及时处置,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稳定大局;如事态扩大难以控制,应经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上报区委、区政府。

4.事件处理完毕后,所属村(开发公司或园区)应将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建立联动长效管理机制

1.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日常及重点工作;紧急情况下,可适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2.宣传服务制度。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有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解答相关问题;积极支持和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辖区企业建立劳资纠纷调解组织,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化解劳资纠纷的专题培训和研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并按季度定期加强辖区内发生劳资纠纷企业的回访,巩固劳资调处实效。

3.信息互通制度。相关单位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每月定期积极做好矛盾隐患征兆监测、信息收集,群体性案件快速梳理,快速汇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劳动关系联系卡登记表》和等级分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整合于每月5日抄报劳资纠纷调处及群体性劳资案件处置情况汇总表,拖欠工资、关搬歇裁等不稳定因素用人单位预警月报表和专项报表到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经发办、工业园区、19个所属村及2个开发公司的相关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接报后,加强走访监督,注重报表抄送信息及时反馈;加强网格化结对成效,针对敏感信息,积极联系结对协管员,开展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协调联动,责任到位。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机制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工作到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宣传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对企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坚持长效监管、预警及时、处置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3711